家事类公证:民法典视域下的新思考

家事类公证:民法典视域下的新思考

时间:2021-08-17 14:26:48

来源:翼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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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民法典的颁布给公证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被取消这一规定而言,很多公证人员觉得会对部分家事公证有影响。身为公证人的我们,应当学会在民法典时代进行创新性的思考,跳出法定公证的舒适圈,寻求新兴业务增长点,从而实现家事公证法律服务转型升级。为此,翼法学院特别邀请到了南京公证处家事中心负责人李雯老师讲授题为《 家事类公证:民法典视域下的新思考》结合实践案例探讨公证实践的重点。

 

课程大纲

一、居住权支付(《民法典》第二编第十四章)

二、成年人监护制度

三、遗产管理人制度(第六编第四章)

 

导师介绍

李雯

现任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家事中心负责人,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法学硕士。

 

课程详情

  • 课程价格:原价79元/课,VIP会员免费

  • 课程形式:录播视频(共计4个课时)

  • 课程时效:一年(365天)

 

购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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