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甬嘉舟律协涉外法律专业实务研修班成功举办

时间:2024-05-30 15:44:04  来源:宁波市律师协会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2024年5月20日至26日,甬嘉舟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实务研修班在香港城市大学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由宁波律协牵头,嘉兴、舟山律协参与,共计33名律师相聚香港城大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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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习

本次培训共安排了七天的课程,由香港资深律师以及城大法学院教授授课。参训的学员集中学习和了解了香港清盘制度、香港公司法律制度、香港民事诉讼制度、香港内地司法规则衔接、普通法下隐私保护和经济侵权、商事仲裁、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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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访·交流

培训期间,33名学员还实地参访了香港律师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大律师公会等法律机构,并就两地法律制度衔接、香港法律机构运营模式以及执业中的困惑体悟进行了交流沟通,为之后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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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希冀

5月26日,结业典礼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宁波市律协会长徐立华、香港城大法学院副院长陆飞鸿出席并致辞。三地的律师代表就本次培训的成果做出汇报。

徐立华会长代表三地律协对香港城市大学表示了感谢。香港律师精湛的业务能力、全球化的组织管理能力、敬业开拓的法律执业精神值得借鉴与学习。此次培训不仅是一次业务上的沉淀与进阶,更进一步建立了彼此法律的桥梁与纽带,未来将共同为法律服务业的昌盛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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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悟

宁波律师

“虽然2017年来港参加过两岸四地青年律师交流会,但出境进行为期一周的系统学习还是第一次。通过一周的学习,让我对香港的法治有更深的认识:

      一是普通法背景下,法学院的教学与律师法官的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在香港,于从事律师、法官职业前要到香港3所大学的法律学院进行系统的学习,而且大学也会聘请正在从事一线法律实践工作的律师、法官进行授课,增强了毕业生的实践能力。

      二是法律以及法学研究的发达程度与经济、科技的发展程度密切相关。香港在法律层面也有自己的弱势。由于香港经济侧重于金融、房地产,不重视科技创新研发,所以香港的知识产权案件非常少。香港的知识产权研究对象主要以内地、美国、欧洲的案例和法律为蓝本,尤其是互联网领域。

      三是香港的法律制度相对于其他普通法系国家而言更加保守传统。例如香港仍保留着大律师与事务律师双轨制,而英国、新加坡等已经改革,建立了统一的律师制度。

嘉兴律师

“来城大学习的一周,让我对香港法律的以往概念产生了颠覆。

      一、程序

      香港诉讼程序复杂,时长短则一两年,长则十几年。对比内地法院,对立案和执行速度,产生了更多的理解。

      二、收费

      香港律师收费以工作时长计算,案件判决后予以确定,需编写详细的工作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若无法确认的由法院确定。相比内地收费,香港似乎更具合理性,也值得进一步思考,我们如何实现工作量的可视化。

      三、合作

      涉港诉讼,必须委托香港律师,内地律师参与程度低,这需要我们寻求一种两地律师更优化的合作模式,这也是本次培训班的最大意义。

愿各地律师朋友友谊长存、合作常在。”

舟山律师

“很荣幸也很感谢由宁波律协牵头组织的香港城市大学为期一周的培训活动,周到细致、张驰有度、深入务实。本次活动是三地律师行业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舟山律协有幸借力,组织了五名青年律师参加培训。学员们纷纷表示,不仅开拓了视野,增进了对普通法和对香港法律实践的了解,促成了三地律师与香港同行的交流,也增进了三地律师之间的情感。本次培训,对培养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兴趣,明确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