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7月26日,为期一周的全区公证机构负责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地(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管理能力提升班圆满结束。全区85家公证机构、43家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和14个地(州、市)司法局相关干部等150余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是新疆司法厅首次举办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行政管理干部和行政管理对象同堂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侧重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和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法律素养、宏观管理、涉外公证、知识产权保护、证据应用、鉴定管理、党建党务、执法规范、新闻采编等方面能力水平,兼顾了行政管理实务与法律服务业务,同时还开展了执业承诺宣誓和行业警示教育。培训班邀请浙江省公证、司法鉴定领域专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党校、新疆知识产权局、新疆司法厅、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日报,新疆公证协会、新疆司法鉴定协会、新疆律师协会、新疆保险协会等单位专家、教授、律师、业务骨干授课,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推进同频共振,融合创新发展,提升行业“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的预期目标。
培训班强调,公证、司法鉴定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系统面向社会、贴近基层、服务为民最直接、最集中的载体和窗口。行政管理干部和各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法律服务在助力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疆中的积极作用,着眼当前、立足长远,以更宽广的胸怀、更高远的视野,准确把握行业新风向新趋势,主动融入和服务新疆高质量发展,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管理和执业,便民利企服务落实到日常管理、队伍建设和具体业务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各个环节。要强化全行业法治意识,依法依规提升管理服务质效。善于抓重点、抓关键、抓程序、抓难点问题,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和质量意识,强化正确的执业理念,摒弃片面逐利倾向,捍卫行业公益属性和公信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管理。各地管理干部和各机构负责人要发挥好“关键少数”作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做好“领头羊”,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机构内部管理作用,同心同向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要树立前瞻性、专业性、创新性的管理服务意识。结合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公证减证提速和司法鉴定质量提升年等重点工作,提升为民服务的工作质效。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尹胜男说:“培训班专家教授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受益匪浅,收获满满。通过培训使我们进一步打牢了理论基础,拓展了工作思路,提升了管理能力,弥补了短板不足,解开了困惑难题,增强了信心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和更好服务群众的动能,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昌吉市庭州公证处主任刘勇说:“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课程设计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指导性,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务广度。邀请的各行业专家、业务骨干从不同角度解读剖析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民事诉讼法、涉外公证实务、党建党务、执业风险等方面内容,使我收获颇丰,对有些法律政策和管理知识有了新认识和新体会。我将带领本处公证员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改革创新,积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出更多公证贡献。”
新疆振兴司法鉴定所负责人殷磊说:“此次培训涵盖了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机构管理、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专家们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各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和方法。针对司法鉴定行业特点,课程中还有针对性加入了一些管理策略和方法,让我体会到了管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此次培训,我掌握了一些实施科学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在如何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更好履行负责人职责有了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