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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规范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工作,提升特邀调解员专业解纷水平,8月16日,嵩明法院邀请了原昆明官渡区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磨憨法庭负责人李曰福开展“示范指导调解”及特邀调解员培训活动。
PART.01
示范指导调解
邓某夫妇向银行申请了29万元贷款用于买房。贷款发放后,邓某夫妇于2024年1月起,连续逾期7期未还,经银行多次催讨无果,遂向嵩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同时偿还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李曰福法官指导特邀调解员释明金融借款逾期不还款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针对性地释法说理,从“诚实守信”的角度劝导被告积极偿还相关款项,耐心开导被告,减轻其心理负担。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就支付款项金额和时间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在诉前就得到妥善解决。
PART.02
授课培训
调解结束后,李曰福法官以案为例,围绕“民商事案件调解”主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和典型案例,着重讲解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应遵守的原则和常用的调解思路、技巧等,对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方法、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调解工作流程进行全面讲解。
参训人员就如何把握调解节奏、如何调节当事人对立情绪、如何提高调解效率等问题,向李曰福法官提问请教,共同探讨分析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需要注意的法律点,互相分享实用技巧。
通过示范指导调解+现场培训,为特邀调解员“赋能充电”,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为进一步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接下来,嵩明法院将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特邀调解员培训常态化、精准化、专业化,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和工作效能,让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来源 | 云南省嵩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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