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服务新质生产力——台州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培训会圆满举行

时间:2024-10-28 10:59:26  来源:台州市律师协会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2024年10月25日下午,“服务新质生产力——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联盟培训会”成功举行,台州市涉外企业代表、市律协涉外委委员、市“三鹰”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等近70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会旨在构建涉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出海”企业行稳致远,为台州市企业走向世界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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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领导致辞

台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夏先顺指出,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涉外法治建设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及应对外部风险至关重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推动新质生产力的提升。2023年,台州市进出口总额2744.5亿元,新批外商投资项目103个。越来越多台州企业“走出去”,对专业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台州市涉外法律联盟旨在破解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不集中、供给与需求对接不畅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的海外权益。他希望与会的律师和企业家能够共同努力,推动台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台州市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陈林娟在致辞中强调了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在当前全球市场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下,企业对专业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她概述了贸促会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方面的努力与成就,包括商事调解服务的成功案例,并表示贸促会将继续利用其优势,提供全面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陈林娟期待此次培训会能加强联盟成员间的合作,共同促进台州市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并为打造双循环节点城市提供法治保障。她预祝培训会成功,并向大家致以美好祝愿。

02主题分享

盈科全球合伙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沈彦炜律师就《域外民商事判决与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与执行》进行了深入讲解。沈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详细阐述了域外法院民商事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的法律依据、发起方式、审查标准以及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况。他强调,尽管中国尚未加入任何关于外国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公约,但通过双边条约和互惠原则,仍然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承认与执行。

盈科总部合伙人律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的翟彩娟律师带来了《企业跨境投资法律风险防控实务分享》。翟律师的演讲内容涵盖了跨境投资概述、“准出”和“准入”的问题、案例分享、合资项目中的股东权利保障以及与境外专业机构合作中的注意事项。她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展示了跨境投资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解决方案,为企业提供了一系列实用的法律风险防控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