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生态环境普法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八期培训开讲

时间:2022-03-02 11:31:14  来源: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2022223日,为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中“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长兴岛敦豪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联合举办了大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八期培训班,来自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区域内重点环境高风险企业、以及大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机构的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微信图片_20220302113608

微信图片_20220302113603

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执法队大队长曲明亮在培训会议上致辞,他指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是防范化解环境污染事故的重要绿色金融工具,可以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年底前要实现环境高风险企业应保尽保,解决突发环境事件中“企业污染、环境受损、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新突破。

培训中,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唐思俊从服务平台、保障优化、支持措施、监督投诉四个方面,详细讲解了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的保障。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李亦赞律师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法规政策解读”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和先进地区经验,为到场的企业代表仔细梳理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出台背景、发展沿革、主要内容、目的意义、和法律政策依据。

大连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还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的方法、范围以及工作程序,给大家进行了介绍。统保项目的成员机构人保财险在培训还为企业详细介绍了大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统保方案的服务内容和投保程序。

培训最后的互动环节,参会企业代表反应热烈,踊跃提问,讲课专家和大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就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式、统保项目意义、企业权益保护、应投保企业范围等多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下一步,考虑到我区环境高风险企业数量较多,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还将继续组织开展专场培训,实现环境高风险企业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