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社区矫正作为“高墙外的救赎”,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直接关系社会安全稳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积极探索巡回检察新模式,守护高墙外的正义同样是检察机关的使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5月14日下午,卫河地区检察院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暨培训会,新乡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卫河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广华、三级高级检察官刘萌、卫河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孔斌,全市参与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有关干警参会。本次巡回检察工作也是卫河院在《社区矫正法》实施后开展的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会上,张广华检察长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以政治自觉做好巡回检察。充分认识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清醒认识时代赋予的职责;把讲政治贯穿巡回检察工作始终。二是拓宽视野,以法治自觉做实巡回检察。自觉把巡回检察放在依法治国的高度考量;自觉把巡回检察放在推动社会治理的广度谋划;自觉把巡回检察放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角度做实。三是敢于担当,以检察自觉做优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用法治思维引领;用缜密方案落实;用强力措施推进。四是勇于创新,建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新乡模式”。积极探索,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善于总结,有事成制建的能力;有效沟通,有上级认可的方法。
随后,参加巡回检察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以重点解读、座谈交流方式进行,目标是提升理念和增强实战本领,帮助检察干警快速准确投入到巡回检察工作中,进而打造权责明晰、高效运转、战斗力强的巡回检察团队。
接下来,卫河院将积极适应社区矫正监督重点和监督模式的新变化,借鉴监狱和看守所巡回检察的成熟经验,整合现有检察力量,在保证疫情常态化安全防控形势下全力开展新乡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查问题促整改,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着力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