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6月8日,西峪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传达学习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甘肃省过去五年的工作成果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了解甘肃的发展和进步,特别是尹弘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题为《继往开来奋进伟大新时代,富民兴陇谱写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奋斗》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成绩,客观分析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刻阐述甘肃发展的历史方位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未来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描绘了甘肃今后发展的宏伟蓝图,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前瞻性和引领性,是指导甘肃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增强社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引导他们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制度,积极争做有用之才。
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认真接受矫正,悔过自新,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一位社区矫正对象说:“听了大会报告心情非常振奋,尤其是五年来,咱们甘肃在脱贫攻坚中取得了重大胜利,这是一份满分的成绩单,作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我也要继续发挥余热,参与到社会公益活动中,服务好我们身边的人”。西峪司法所将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加强理论学习,强化业务能力,立足岗位,牢记职责,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晒经乡司法所
晒经乡司法所积极开展“上门调解矛盾纠纷,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为积极打造“平安晒经”,晒经乡以每天“零报告”报表为依托,形成了隐患排摸、矛盾备案、主动化解、集中攻坚为一体的矛盾化解机制,6月7日,晒经乡司法所积极开展“上门调解矛盾纠纷,进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辖区内群众发生家庭矛盾,司法所所长上门调解。经了解事情原委、听取双方意见诉求、疏导不满不稳情绪,最终矛盾双方表示对此次矛盾调解非常满意,并对调解人员表示了感谢,随后,又在村委会组织宣传了反邪教、禁毒、电信诈骗、有组织犯罪及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发放法律知识读本30册、法制宣传彩页50余张。
此次调处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此次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及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西峪司法所
西峪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
为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提高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避免他们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6月8日,根据县司法局的统一安排,西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7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首先,司法所长任燕鹏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简单介绍讲解了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基本内容。重点就是通过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涉案财产的认定和处置以及犯罪案件的办理和保障这三个方面,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安全危害。同时,结合近年来犯罪典型案例,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要求大家自觉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其次,就近期西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甲某、乙某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受到“书面警告”的处罚决定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要求受到书面警告的社区矫正对象安某、柳某当场宣读《检查》;二是宣读
《社区矫正警告决定书》,并明确受到书面警告的法律后果。最后,针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不强,日常表现不佳的矫正对象,西峪司法所组织开展个别教育谈话,着重强调日常监管行为规范,如要求每天按时在微信群发送定位地点,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等,要求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避免再次误入歧途甚至重新违法犯罪。
此次《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内容,提高了他们的守法意识,筑牢了守法观念,为法治西和、平安西和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苏合司法所
6月8日,苏合司法所联合甘肃陇盾律师事务所在苏合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
苏合司法所
6月8日,苏合所联合陇盾律所在苏合镇举办“夕阳红”调解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洛峪司法所
6月8日,洛峪司法所在喜集村调解矛盾纠纷。
石峡司法所
6月8日,石峡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甘肃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
石峡司法所
6月7日石峡司法所组织相关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原施工方代表对2019年农网提升改造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进行集中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