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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依法规范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26日,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召开《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专题培训会。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7个基层司法相关人员参加本次学习。
莲池司法所所长王晓明对《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逐一进行全面深刻的讲解,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对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与终止、档案管理、未成年社区矫正规定内容进行了对比讲解,重点学习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部分。
学习培训过程中,各司法所就交叉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交流中社区矫正管理局和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矫正小组成员、走访笔录、谈话笔录、请销假制度等内容进行分析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档案。
会议要求,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各项监管措施,全面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二是持续抓好我县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安全稳定工作;三是持续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