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微山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集中培训

时间:2023-03-03 08:53:00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提高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微山县司法局联合济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近日对两城、鲁桥、马坡三个乡镇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法治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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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戒一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孙中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动员讲话,他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从重处理;第二,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把刑期当做学期,把各项矫正活动当做课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遵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第三,要牢记感恩,怀有回馈社会与家庭的思想,在公检法司和民政等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

市戒毒所两名警官以《珍爱生命,拒绝毒品》和《初心课堂——心理健康教育》两个主题分别从毒品种类、危害介绍和心理矫正两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培训。采用生动案例,通过视频及图片形式引导他们学会拒绝毒品;深入讲解当前社区心理矫正的基本对策、流程,以及矫正对象的特点与矫正方法。在课堂上,两位警官通过与矫正对象互动的方式,分析了社区矫正人员在服刑阶段前中后期的心理变化,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咨询,传授心理自我梳理方法,及时、有效地实现心理危机干预。

会后,市戒毒所与微山两城司法所共同对新入矫对象开展了入矫宣告仪式,向其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等,明确告知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应遵守的义务、违反规定的后果。工作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教育矫正,争取按期顺利解矫;家属和相关人员要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意识,促使他们树牢法治底线、增强社会责任感,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达到了良好的矫正效果。微山县司法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探索社区矫正管理中的新方法,进一步提升矫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