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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上午,香花桥司法所开展“民法典”普法集中教育,香花桥司法所专职干部,社工以及社区矫正人员等20多人参加。
课堂上,专职干部引用案例吸引矫正人员们的学习兴趣,再以事实处罚结果引发思考。专职干部一共讲述了2例案例,分别是见义勇为及小区收益归属,首先通过见义勇为案例的处理结果告知矫正人员们因自愿事实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救助他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和鼓励的行为,民法典对施救者的法律保护,能够是热心公民免除后顾之忧,勇于在他人危难时刻伸出援手,助人为乐这种精神也将在社会中蔚然成风。其次是小区收益归属案例的处理结果告知矫正人员们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进行解聘或者向法院起诉。
本次集中教育,专职干部通过“一内一外”的案例引导矫正人员明白法律是每个人的武器,对内我们可以合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外我们帮助他人也无需担心被讹诈,法律是我们最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