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6月10日,上海仲裁委员会新一届(第七届)仲裁员培训与交流活动第三讲在上海国际仲裁会客厅顺利举行。
第三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建博士担任主讲专家。陈建博士围绕《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仲裁规则》),介绍了《仲裁规则》的制定背景、原则性问题、新增的内容以及重点条款。
培训课程伊始,陈建博士指出,上海仲裁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着力提高当事人对仲裁制度高效、便捷、公正的满意度,提升处理仲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在上海建设面向国际的亚太仲裁中心的背景下,《仲裁规则》为上海仲裁委员会高质量地服务当事人提供了重要的抓手和工具。
陈建博士提出,仲裁规则有四大原则性要求,即公正高效、充分融合新技术、科学性、必要的透明度。陈建博士根据仲裁“灵活性”的特点,从不同的角度解读了《仲裁规则》中裁决书草案的核阅、第三方资助、仲裁员回避的例外、名册外仲裁员、仲裁员的披露、快捷仲裁程序金额上限的提高、多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请求、仲裁案审限起算的新标准、绿色仲裁和智慧仲裁、责任限制等方面的条款。
在培训课程的最后,陈建博士与仲裁员一起,针对裁决书的撰写、快速程序、紧急仲裁员制度等部分仲裁实务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与交流。
本次培训交流活动为仲裁员熟悉《仲裁规则》条款内容、了解办案流程提供了良好机会,加强了仲裁员与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与仲裁员之间的交流沟通,为日后不断提升仲裁服务质量,提高仲裁办案效率,满足市场主体纠纷解决需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