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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5月24日,沈阳市房产局在金厦广场8楼会议室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专题培训会。机关各处室、发展中心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其他协助执法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分两个专题,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专题培训两部分,由弘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辽宁省法学会宪法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沈阳市人民监督员王继文主讲。
此次培训的第一个专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四个方面进行讲解,充分诠释了伟大的法治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第二个专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王继文律师从民法典简介、民法典的作用意义和主要条款亮点解读三方面进行了授课,结合工作实际和生动有趣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通过本次两个专题培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优化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在打造法治沈阳上实现新突破关键时点,学习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要义,同时更加详细的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本意和相关规定,受益匪浅,今后要持续学习,保持热情,让房产局系统的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