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3年9月24日,天津市公证协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在职公证人员(第一期)培训活动,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郝磊教授、王春梅教授和焦艳玲教授分别进行授课。市司法局副局长高向军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公证行业党工委副书记、公证协会会长单彬主持。
高向军副局长从政治建设、服务民生、创新探索、公益服务和队伍教育等方面对公证行业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发挥公证职能、加大人才培养的要求与希望。
王春梅教授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讲授《监护制度适用中的法律问题》,从监护在《民法典》中的体例安排、监护类型及其适用、监护人的职责及其履行、监护人资格的撤销与恢复和监护关系的终止等五个方面讲授了在公证实务中监护制度的法律适用问题。
郝磊教授在《公司法与公证实务》课程讲授中,从公证在公司法实践中应用的价值及其法律依据、公司实践中公证的应用范围、公司设立中公证的应用、公司运营中公证的应用和公司变更与退出中公证的应用等五个方面,剖析了在涉及经济公证案件中的注意事项。
焦艳玲教授结合公证工作实际,就《登记制度与公证实务》重点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课程从民商事登记的种类和性质、民商事登记的法律适用、信托登记与公证、居住权登记与公证等方面使学员们进一步了解登记制度在公证中的实际应用。
一整天充实的培训内容,在同时注重业务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升了公证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进一步引导公证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强化对公证实务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激发了学员们对学术探讨的热情。
市公证行业党工委委员、市司法局法服二处相关负责同志、市公证协会班子成员、各公证机构负责人和公证人员共计260余人参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