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司发〔2022〕1号)和《天津市公证员职前培训教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市公证协会于2023年9月18日至11月3日,组织我市符合参训条件的24名公证人员分三期开展了职前培训集中教学,现已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本次公证员职前培训集中教学时长为15天、共计120课时,采取法学理论与公证实务相结合、法律知识学习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专题培训与同业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教学,目的在于使参训人员在职前充分了解公证的职能作用、明确肩负的使命、掌握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为今后正确、充分履行公证员职责奠定基础。
公证员职前培训集中教学是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申请公证员执业的必经程序。天津市公证协会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司法部、中公协的相关要求,制定《天津市公证员职前培训教学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公证员职前培训实务导师库,同时为参训人员定制了公证员职前培训记录本,要求参训人员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学习针对性,严守培训纪律、增强学习自觉性。
培训课程结束后,参训人员普遍认为本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有助于提高综合素质;协会的安排周密有序,为学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让参训人员更加明确了公证职业的核心价值,把握了公证职业对公证员的基本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