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鄱阳公证大讲堂 | 第三期

时间:2024-04-16 10:39:23  来源: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鄱阳公证大讲堂”第三期培训于4月11日下午17点左右在江西省鄱阳县公证处会议室举行,本期课堂由陈影带领大家对《民法典》继承编若干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进行解读及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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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制定的背景:

2、几个主要问题:

001.死亡时间的确定

002.农村土地承包人权益的继承

003.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的处理

004.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并存

005.继承权丧失的确认

006.被继承人宽恕制度

007.被收养人对其生父母的遗产享有的权利

008.继子女对其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009.被收养人与养兄弟姐妹和其亲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

010.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问题

011.代位继承问题

012.放弃继承权问题

013.关于转继承的问题

014.农村“五保户”问题

015.遗嘱问题

016.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属问题 

     继承公证作为公证处最常规的一项业务,是每家公证处都每天都可能在接触的业务,也是每一位公证人员信手拈来的业务,但是,往往因为各个当事人的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办理继承公证时,应当保护继承关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