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年来,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往来的加深,内地与香港金融“双向开放”的新格局正在形成,境内居民涉及香港遗产继承的案件逐年增多。由于两地法律体系、继承规则及执行程序存在显著差异,跨境继承往往面临复杂的法律冲突和实务障碍。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涉港遗嘱、继承等相关法律实务,翼法学园特别邀请到了香港梁浩然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资深顾问律师、京师浩然(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获得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资格的陈少彬律师为大家带来《涉港遗嘱、继承与公证法律实务》直播课程,为学员梳理涉港遗嘱、继承与公证法律实务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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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周六)上午9:00准时开播,直播间与您不见不散!本次直播有任何问题,欢迎扫码(文末)添加翼法学园李老师微信或致电025-85238897联系我们,也欢迎您加入“翼法学园公证交流群”第一时间获取直播的有关信息~
01 直播主题
《涉港遗嘱、继承与公证法律实务》
02 直播时间
2月22日(周六)上午9:00开播
03 直播内容
1.香港继承法律渊源
2.遗嘱继承
立遗嘱人行为能力
立遗嘱人的意志
遗嘱形式
对见证人的要求
遗嘱内容
遗嘱范本
内地与香港跨境继承典型情形
3.法定继承:《无遗嘱者遗产条例》
4.遗产管理
遗产管理人
香港遗产代理人的权责
《知会备忘》
5.继承争议
遗嘱认证的争议
遗产管理的争议
从遗产中提供经济给养
6.文件认证
7.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机制
委托公证主要格式及继?类范本
8.内地与香港跨境继承实务
9.案例演示
10.涉港继承热点问题
- 香港有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名下财产是否需要先析产再继承?
- 遗嘱与“平安纸”有什么分别?
- 遗嘱可以用标记(mark)签署吗?
- 如果遗嘱未能遵循法律要求会怎么样?
- 何谓“居籍”?
- 如何证明死者去世时以香港为居籍?
- 遗产金额大小是否会影响遗产管理的程序?
- 如何知道是否有人已申请及/或取得承办死者遗产的授予书?
- 如果死者在香港境外留有遗产,我向香港遗产承办处提交的申请可否包括该些遗产?
- 执行人多于1人,是否一定要一起申请遗嘱认证?
- 遗产代理人的人数有没有限制?
- 如果有多位遗产代理人,其中一人可以单独处理遗产吗?
- 有优先权申请遗产管理的人找不到,怎么办?
- 什么情况下可以委任专业遗产管理人?
- 香港的宣誓与声明是什么?
- 香港如何查个人与财产信息 ?(香港没有户籍制度)
- 偷渡与身份证明?
- 国际公证(Notary Public)怎么做?
04 讲师介绍
陈少彬 主讲人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
香港执业律师
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
香港梁浩然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资深顾问律师
京师浩然(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
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陈少彬律师于1996年毕业于香港大学法律系,1997年取得香港法律专业文凭,1999年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现时为广东省律师协会跨境争议解决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委员、香港法律专业协进会执行委员、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香港婚姻监礼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认可调解员、广东法院港澳特邀调解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深圳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深圳市福田区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在国际商事仲裁、民商法、公司法、家族信托、家办、婚姻家庭及继承法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跨境法律事务。
陈少彬律师曾在浙江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为广东省涉外青年律师培养基础班授课,讲解主题关于《以香港律师视角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与涉外业务拓展》《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概要及实务对接》,任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
陈少彬律师曾发表大量法律实务文章,刊载于《广东律师》《深圳律师》《国际法律观察》《商事调解月刊》、法治网、威科先行等期刊和平台;主编著作:《法律双声道——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的差异与融合》,法律出版社2024年1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