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委托公证是委托人授予他人代理权的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当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务时,一份委托公证书授予他人办理这些事务的相关权限,无疑能够方便很多。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的社会关系导致了形式各异的委托公证风险隐患不断出现。为此,翼法学园特别邀请到了浙江省义乌市公证处副主任吴剑飞为大家就委托公证的要点和风险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风险防范与大家简单交流。以下是此次公证员助理首场直播的具体内容,本周六与您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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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课程主题
委托公证要点及风险防范
Vol.2 直播时间
2022年6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30
Vol.3 直播大纲
一、委托公证存在的常见风险
1、骗取公证书的风险
2、公证书滥用风险
3、委托权限不明风险
4、群体性事情风险:特殊群体、特殊领域、批量办理等
二、 存在问题分析
1、客观原因:公证员经验不足、缺乏惩戒不诚信机制
2、主观原因:公证员审查标准缺失,审查职责不明
3、制度原因:公证立法、公证规则、曾经主流观点都认为公证是一种证明制度,公证是证明委托书签署行为,未认识到公证是一种非讼制度
三、公证制度的属性
1、公证制度的价值——非讼程序的四大功能:监护、确认、证明、许可
2、公证价值的基础——非讼思维
3、公证价值的体现——三个层面: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社会公共秩序
4、公证员的职责体系
5、公证员职责
四、委托公证的审查要求
1、误区之辨
2、委托公证基本审查要点:围绕法律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展开
3、委托公证延伸审查要点:围绕公证制度承担的社会责任展开
4、委托书文本起草
5、询问笔录制作要求
五、办理委托的应当注意的规范依据
六、委托公证常见注意事项
1、当事人身份审查方法:审查要综合肉眼识别、机器识别、单独询问、交叉问话、辅助材料佐证(如微信信息、支付宝认证、证人作证等)
2、受托人关系审查要求
3、承诺制下的婚姻权属审查,可以用二种方式进行变通
4、卷宗里要体现审查过程及结论
5、委托收款问题——禁止受托人代收,禁止指示他人收款
6、委托讨债问题——受托人应当限定是近亲属或律师
7、不可撤销委托问题——委托书中尽量不能写“本委托不可撤销”,引导当事人与交易对象之间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协议进行保证委托书不被撤销
8、担保性委托的识别和限制方法
9、职务授权(股东授权、董事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一事一授权、授权基础和来源
10、公民个人境外投资委托问题
11、委托开立银行账户
12、多个受托人问题
13、部分事项转委托
14、追认的方法——委托书中载明“本委托书签署前,受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行为和签署的文件,其产生的法律效力委托人予以承认和接受”
15、公证书中的提示义务
Vol.4 主讲嘉宾
- 吴剑飞 -
浙江省义乌市公证处副主任
2001年7月南昌大学毕业;
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义乌市公证处工作 担任公证员助理;
2006年3月至2011年6月在义乌市公证处工作 担任公证员;
2011年6月至今在义乌市公证处工作 担任副主任、公证员;
金华市公证员协会理事;
第四届浙江省公证协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 委员;
第五届浙江省公证协会知识产权保护与证据保全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第五届浙江省公证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
2022年度翼法学园“公证员助理培训班”活动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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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翼法学园2022年公证员助理培训班的首场直播,希望对委托公证要点及风险防范的梳理,让各位学员能够学有所获,在日常委托公证实务的处理中规避风险。
为了更系统的帮助初任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学习了解公证实务的相关信息,翼法学园近期联合各方资源开发了公证员助理系列课程,此次培训班课程安排明细已经公开,所有内容将会实时更新预告。后期我们将持续优化和完善初任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系列课程,把相关课程建设的更优更全,欢迎联系翼法学园李老师微信了解,同时也欢迎公证处公证协会联系我们进行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