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不学礼,无以立;礼立汉唐,服务百姓

时间:2024-07-05 15:00:19  来源:汉唐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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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自古以来便是礼仪之邦,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也明确提到,公证员应当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以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正如两千多年前的孔子所说,“不学礼,无以立”,行为举止、仪表仪态以及礼貌道德修养,是立身处世、成就事业的重要因素。

     7月4日晚,我处特别邀请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朱建建为全体人员进行了一场公证职业礼仪培训。我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积极讨论,热情参与互动,朱老师生动幽默的讲解与丰富实用,紧贴生活,浅显易懂的课程带动整场培训气氛热烈,大家普遍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以商务礼仪为主要方向,内容包括案例呈现,礼仪概述和尊重为本等几个板块,点明公证人员得体的举止行为应是端庄优雅、稳健准确的,在注重外在美的同时,也需要积极充实内在,培养自内而外散发出的人格魅力。

   公证员需要展现出专业、严谨、可信赖的形象,而良好的礼仪正是塑造这一形象的关键。它能够帮助公证员在工作中更加自信、得体地表现自己,赢得他人的尊重和信任。同时,礼仪也是公证员与当事人建立良好关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途径。

  如果说我们需要通过长期充电学习,读书思考来充实内在,陶冶情操,从而形成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质,那么短期内更能快速达到的则是外在的装饰与修正,只要有心者,便能事竟成。

     细节形象的修饰与化装能够向外界传递尊己尊人的信号,无论是待人接物时的语言沟通或电话接听,还是见面时的问候,握手,介绍他人和传递名片,亦或是同行乘车时的位置礼仪,这些细微的礼貌呈现,能够引起好感,通过良好顺畅的交流互动顺利完成相关事宜。

    公证无小事,服务无止境。

 加强公证人员的礼仪培训,严格规范公证人员的外在形象、社交能力和沟通技巧,塑造公证人员崇礼尚信的专业形象,强调公证人员的举止言谈,不仅是职业素养的体现,更是拉近公证人员与当事人情感的桥梁。

  我们深知,每一次成功的公证服务,都离不开公证人员专业、细致、周到的付出。因此,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公证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公证人员的职业礼仪,无论外在形象,言谈举止,还是内在文明素养,都与业务能力一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规范公证礼仪是推进法律服务队伍素质建设,维护单位公众形象,更好服务当事人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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