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助公证携开新篇——大为律所毕献星主任受邀为南阳市宛都公证处授课

时间:2024-08-14 11:00:21  来源:大为律师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提升公证服务规范质效,充分认识新《公司法》变化,提升高效精准服务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能力,2024年8月11日,南阳市宛都公证处邀请国家一级律师、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主任以刚刚生效的新《公司法》为主题进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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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都公证处主任王建新做了动员讲话,并对毕献星主任的授课表示欢迎和感谢。授课中,毕献星以公司法修改的核心要点为切入点向参会的五十余名公证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毕献星主任结合公司法的最新修改情况,总结出公证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需要特别关注的六大方面:1、完善公司资本制度2、强化关键少数责任3、优化公司治理机构4、加强股东权利保护5、完善设立退出制度6、一人公司连带责任。结合公证工作的重要特性,毕献星主任特别强调公司、企业是参与市场经营的主要经济实体,也是实现经济振兴的主力军,不仅是各级政府保障服务的主要对象,也是申请办理公司公证的最大主体。他结合公证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强调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公证法》中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定严格办理,同时对实体法律也要有深入的了解,特别是涉及公司的公证业务,更要对有关文件进行细致的实质性审核,以避免出现审核不严滋生纠纷的不利情况。为进一步强化公证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毕献星主任还通过具体案例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提醒广大公证人员要严格落实公证工作的各类规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有效规避执业风险,更好地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公证服务。长期以来,南阳市宛都公证处坚持重视业务学习和新法规研究,注重提升法律与公证技能综合提升。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引入电子公证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用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可。本次邀请毕献星主任授课,是公证处重视新《公司法》对各类社会经济主体影响的又一次生动体现。参与本次授课的公证员们全神贯注地聆听讲授,并仔细地做着笔记,授课结束后,纷纷对毕献星主任的授课报以热烈的掌声,一致表示通过本次授课,不仅在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上得到了显著提升,更对公司法等一系列实体性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提高公证技能和实质性审查能力,减少公证风险,以公证工作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