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提升公证服务规范质效,充分认识新《公司法》变化,提升高效精准服务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能力,8月11日,南阳市宛都公证处邀请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毕献星以刚刚生效的新《公司法》为主题进行授课。
南阳市宛都公证处主任王建新做了动员讲话,并对毕献星的授课表示欢迎和感谢。授课中,毕献星以公司法修改的核心要点为切入点向参会的五十余名公证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毕献星结合公司法的最新修改情况,总结出公证工作在当前形势下需要特别关注的六大方面: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公司治理机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完善设立退出制度;一人公司连带责任。同时,毕献星结合公证工作的重要特性和公证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强调公证员在履行职责时,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公证法》中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规定严格办理,同时对实体法律也要有深入的了解,特别是涉及公司的公证业务,更要对有关文件进行细致的实质性审核,以避免出现审核不严滋生纠纷的不利情况。
授课通过具体案例与法律规定相结合的方式,提醒广大公证人员要严格落实公证工作的各类规定,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有效规避执业风险,更好地为各类经济主体提供精准高效的公证服务。
参与本次授课的公证员们认真聆听,并报以热烈掌声。课后,公证员们一致表示,通过本次授课,不仅在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上得到了显著提升,更对公司法等一系列实体性法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为今后提高公证技能和实质性审查能力,减少公证风险,以公证工作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长期以来,南阳市宛都公证处坚持重视业务学习和新法规研究,注重提升法律与公证技能综合提升。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引入电子公证系统,提高工作效率,用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赢得社会的高度认可。本次邀请毕献星主任授课,是公证处重视新《公司法》对各类社会经济主体影响的又一次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