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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至7日,丽江市司法局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古城、玉龙、永胜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以及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共计60余名参加培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平生出席开班式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和《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及“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能力和智慧化矫正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开班动员
王平生局长对本次培训班提出要求,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此次培训是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的关键举措,是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争一流、促跨越,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的必由之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明确学习目标,切实提高本次培训班的质量,学出对岗位的担当,学出对业务的专业;要倍加珍惜培训的机会,促进思维创新,学深悟透,以学促用,以用促进,大胆创新,切实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履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管理工作,为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就做好目前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他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四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培训授课
培训会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精心设置了《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解读、“智慧矫正”建设、社区矫正业务实操等课程。邀请了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同志授课。
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周逸璇以长期以来积累丰富的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经验并结合切身工作经历和感悟,从云南省“智慧矫正"建设依据和必要性,云南省"智慧矫正”整体规划、创建”智慧矫正中心"的主要任务及社区矫正安保维稳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讲解,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主任科员张帆详细解读了新出台的《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从浅到深,从理论到实践,以具体案例逐条全面剖析《细则》内容,让参训人员切实掌握《细则》出台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实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者将相关法律规定合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
古城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袁小丽结合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从调查评估、支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社区矫正工作实操流程进行详细讲解。授课内容贴近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从理论延伸到实践,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另外,本次培训还精心安排了“法治乡村通”安装使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业务、行政复议代办点等司法行政业务课程,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3培训感悟
“此次培训内容充实,突显了高、新、实三个特点,所安排的授课内容和所学的知识点都是我们当前急需实用的。”束河司法所所长木向红表示,回去后定将此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信念动力和具体措施,奋力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此次培训学习,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智慧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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