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8月26日,池州市九华公证处主任陈春林主持召开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专项培训会,全体公证员和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13人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陈春林向大家介绍了我处调解中心申请、认证、备案等筹建工作情况,强调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必要性、优势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陈春林强调,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是公证行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执源治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公证的社会责任和担当,也是锻炼公证人员的重要平台,请大家予以高度重视。
陈春林认为,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具有天然的优势。公证人员是专业法律工作者,由于工作的性质,我们经常与人民法院、金融部门、律师及社会各界打交道,熟悉社情,能够并且善于调解各类纠纷,为社会稳定贡献公证人的才智。
陈春林要求,全体参与调解的公证人员要克服畏难情绪,用足30天调解期限,穷尽一切办法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要找准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契入点及与公证职能的结合点,尽快熟悉调解程序,探索调解方法和技巧。
随后,陈春林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法院登记立案和诉前调解工作的规定》等三个文件精神,对我处下一步公证参与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做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