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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市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8月24日至25日,德州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举办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工作人员,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司法所长,各县市区检察院社区矫正业务骨干等共计162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刘法泉主持,邀请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副处长崔恒涛、山东政法学院教授张传伟、市检察院一级检察官李学智进行授课。崔恒涛从社区矫正工作职业风险、智慧矫正建设和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了解读,提高了参训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张传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区矫正法治建设为题”,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义、社区矫正法的亮点、国家视角下的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法配套制度四部分进行了阐述,对运用法治思维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李学智从检察监督视角,对社区矫正实务若干问题与检察监督进行讲解,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能力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最后,市司法局组织部分县市区司法局围绕社区矫正工作亮点进行经验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能力,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水平,为推动全市社区矫正规范化、正规化和数字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