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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进一步完善调解工作格局,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近日,望奎县司法局召开《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培训学习会议,望奎县司法局副局长于洪兴出席会议,基层司法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全面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地方性法规。此条例针对调解类别的区分、调解组织备案制度、调解员的基本条件、调解活动流程及期限、调解工作保障等重点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让我省的调解工作有了更具体明确的指引。此次培训会上,县司法局副局长于洪兴为大家详细解读了《黑龙江省调解条例》。
《黑龙江省调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将有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一定要开拓思路,集思广益,总结在实践过程中好的工作理念和好经验做法,在今后调解矛盾纠纷时,按照《黑龙江省调解条例》规定执行,遵循调解原则,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优势作用,为建设平安望奎、法治望奎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