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盈科汕头与粤东公证处携手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背景下的“律师+公证”深度合作研讨会

时间:2025-03-18 10:21:01  来源: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2025年3月16日上午,北京市盈科(汕头)律师事务所与广东省汕头市粤东公证处携手举办“协同创新,共筑家事服务新格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背景下的‘律师+公证’深度合作研讨会”。

盈科汕头与粤东公证处携手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背景下的“律师+公证”深度合作研讨会

律所执行主任于润湉、管委会主任许钦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郑梦娜、涉外涉侨法律事务部主任陈超等一行7人赴粤东公证处参会。粤东公证处主任郭榆、副主任郭志山,合作人李美淳、曾昭铎及6名公证员参与了本次研讨。

郑梦娜律师代表律所向粤东公证处赠送盈科文创熊猫盈盈玩偶。

郭榆主任对律所一行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表示,希望借此次研讨加深对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重要精神的学习领会,期待双方能够协同创新,利用粤东家事法律服务中心的平台,进一步加深合作,开拓业务新格局。

于润湉主任表示,自粤东家事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律师+公证”这一合作途径已发挥可验证的效用,期望双方继续加大合作力度,挖掘服务模式潜力,实现合作共赢。

粤东公证处合作人李美淳阐述了本次研讨会的议题,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精神,探讨如何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和合作模式,讨论在律师+公证的合作中出现的具体障碍。

许钦城主任指出粤东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已初显成效,未来需深化双方交流,创新协作模式;提议通过律师驻点公证处提供免费咨询、联合开展主题直播等方式,加强业务交流和服务衔接,扩大双方品牌影响力。

郑梦娜律师结合实际工作案例谈到了办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因不同机构的解释所产生的疑虑,以及目前律所与公证处在相互合作、衔接方面所面临的具体障碍,并提出细化协作流程,增强客户沟通的建议。

粤东公证处副主任郭志山指出需要加深对彼此业务领域和服务内容的了解,在客户适合办理“律师+公证”合作业务时,双方可通过明确的服务方案和参考案例,为客户推荐适合的公证业务或律师服务,减少客户的奔波和决策成本。

陈超律师从涉外业务角度,提出探索公证与律师服务的互补模式,公证处曾昭铎合作人对此表示认同,双方就涉外领域合作达成初步意向。

会议现场大家热情高涨,氛围浓厚,加强了双方的交流互动,明确了进一步合作内容:建立定期交流机制、优化业务转介流程、共研司法解释二实务指南、携手开展公益普法、合作开展品牌宣传等。双方将继续依托粤东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这一平台,结合双方优势,共同为群众提供更高效的家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