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晾晒】亲戚成怨家 公证化纠纷——天台县公证处成功化解一起房产养老争议

时间:2025-04-02 17:24:01  来源:天台普法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黄某虽有一儿一女,但早已互不来往。2024年黄某生病时,他的女儿也不闻不问。心灰意冷之下,身患慢性疾病的黄某找到侄子表示愿意赠送房产,前提是侄子能负责自己的生老死葬,侄子也表示愿意承担所有费用,扶养叔叔至百年。

2024年10月,叔侄二人到天台县公证处办理老房子的继承公证,并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上述房产过户至侄子名下。2024年12月初,黄某没等到侄子前来商议日后晚年的生活条件,反而等来了侄子着手处置房产的消息。这让黄某与自己的亲哥哥、嫂子、侄子一家彻底结怨。原本有说有笑的家庭氛围,彻底变为互不顺眼、互相指责。随着矛盾升级,眼看住了一辈子的房子给了侄子却晚年毫无着落,黄某走上了偏激的维权之路。

微信图片_20250402172446

2024年12月,天台县公证处在接到社区求助电话后,第一时间指派两名公证员前往社区实地了解案件情况。为了让这对叔侄彻底放下怨气、重修关系,两名公证员与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员组成专案调解小组。考虑到双方症结一下子难以化解,调解小组决定走处置房产、拆分款项的路子。一方面叔侄两人都不愿讲和,另一方面担忧未来处置房产后,黄某无法妥善保管款项,依然面临晚年难安的可能。

天台县公证处主动担当,提出采用“公证提存”的方式,由黄某、街道社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草拟多方协议并建立专用账户妥善保管养老款项。这一方案得到社区、调解员们的肯定。但侄子一家仍不肯退让,执意要遵照之前的约定由侄子进行扶养,但扶养条件无法与黄某达成一致。

这场“马拉松式”调解的主要症点在于:

1.叔侄二人对于扶养条件无法达成一致,尤其是日后庞杂的医药费用;

2.黄某与侄子之间的先赠送后扶养的行为是否可撤销?

3.老房子中原本属于黄某的份额的认定。

2025年2月,天台县公证处经查阅案例、结合《民法典》对于上述症结整理了三条意见,告知双方行为系附条件的赠与,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公序良俗原则,被扶养人可以在老房子中享有居住权,否则该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可以撤销。

2025年3月27日侄子一家在经过深思熟虑后愿意签订初步调解协议。天台县公证处为无人可依的黄某量身定制了综合性公证养老服务,将为其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提存公证等,确保黄某安享晚年。

本案中,天台县公证处提供“公证+调解”“提存公证”“意定监护公证”服务,全方位切实保障了老人安度晚年。“公证+调解”触角延伸基层接地气,促进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是公证挺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前端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