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民建深圳市委会:借助企业“出海”契机 提升深圳涉外法律服务国际新能级

时间:2025-02-27 11:32:32  来源:深圳民建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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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深圳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 。深圳市政协委员、民建深圳市委会常委、南山区政协副主席黄熙代表民建深圳市委会就“借助企业‘出海’契机  提升深圳涉外法律服务国际新能级”作深圳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大会发言。

借助企业“出海”契机  提升深圳涉外法律服务国际新能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深圳是“中国制造”出海的前沿阵地,提升涉外法律服务不仅是实现产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使命和担当。

全球产业链重构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深圳企业正通过出海寻求更好发展。与此同时,境外投资法律风险不断加大。以涉外知识产权为例,2023年,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诉讼新立案共1173起,相较于2022年增⻓19.0%。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迫在眉睫。

经调研,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缺乏高层次涉外法律专才,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仅27名,远少于北京的170名和上海的122名,与深圳对外贸易体量严重不匹配。二是律所涉外服务能力有差距,获准在中国境内执业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仅有5家,而北京有118多家,上海有84家。与国际顶级律所相比,深圳律所在专业化程度、人才培养和全球网络覆盖等方面仍有较大差距。三是支持政策欠精准,当前围绕涉外法律服务的专项政策仍欠缺,未能覆盖企业出海急需的应对制裁、出口货物扣押等重点领域。

为此,我们提出四点建议

(一)统筹推进涉外法治“总布局”

1.全面加强顶层谋划,打造国际法律事务交往中心城市,建设国内涉外法治最佳实践地。

2.评估现有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机构运行效果,有计划地引入符合深圳发展需求的大机构、大平台和顶级专家等。

3.探索“双总部”、“分中心”等模式,争取更多国际仲裁、法律服务等机构落户深圳。

4.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规体系,依托前海、河套等平台,高标准对接国际规则。

(二)搭建供需服务“联通圈”

1.依托现有市涉外法治专班,整合提升“深i企”等功能,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一个端口获取全市涉外法律服务资源。

2.推动深圳律师协会、律所与我国驻海外经贸代表处、海外影响力社团等开展常态化对接。

3.建立配套基金支持律所承接“一带一路”项目,参与政府境外经贸活动。

4.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法律服务融合发展,提升智能化水平。

(三)构建高端人才“核心圈”

1. 出台千名涉外律师人才等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鼓励政策,吸引更多法律优才落户。

2.善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培育体系,有效融入大湾区律师培训。

3.加强与国际法院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合作,支持高校学科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学生参与国际组织实习。

4.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落地,面向企业家和法务人员等常态化开展出海法务培训。

(四)扩大法律服务“资源圈”

1.善用深圳本地头部所+京沪“红圈律所”在深圳的分所资源,推动其在特定重点涉外领域开展法律服务产品研发。

2.立足香港与深圳在国际商事争议的不同定位,联动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3.推动深港仲裁机制合作共享,联动香港共商共建商事调解制度,加快对接国际调解规则。

4.争取在前海建设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心,探索创新涉外涉港澳商事诉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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