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我处全体公证人员参加了由绍兴市司法局组织的公证继续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围绕“民法典与公证”、“公证发展和形势报告”两个方面展开,对提升公证人员执业水平,优化公证质量,规范执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座里程碑,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鉴于《民法典》对公证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本次培训针对理论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和专业的分析,诠释了相关法律条文变动和更改的重要意义,使我处公证人员对《民法典》的创新内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提升了我处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公证服务能力。
培训还针对公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进行了重点分析,指导各公证处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分析对公证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抓住促进公证发展的有利条件。要积极开拓创新管理模式,深化公证工作改革,优化体制机制。不断丰富公证服务内容,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建设,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
本次培训为我处公证人员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公证服务水平搭建了良好的学习平台。我处也将积极践行培训成果,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稳步推进各项公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