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老人到紫阳县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希望通过公证形式明确名下不动产处置意愿。办理过程中,部分子女过度介入,不断干扰老人表达真实想法,导致老人情绪焦虑、左右为难,公证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公证员敏锐察觉家庭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安抚各方情绪,耐心倾听诉求,并提出暂缓办理,让老人慎重考虑。随后,公证员一方面向子女讲解《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阐明老年人享有独立订立遗嘱、自主处置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胁迫、诱导;另一方面,耐心引导子女尊重老人真实意愿,理解老人对财产安排的良苦用心。
经过调解与讲解,子女们逐渐消除疑虑,两位老人也慎重考虑后明确了真实意愿。公证员随即依法为两位老人分别办理遗嘱公证,将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拿到公证书后,老人眉头舒展,连连道谢:“烦恼事总算解决了,这下安心了!”
两件遗嘱公证的高效办结,不仅及时回应群众需求,有效预防潜在家庭矛盾,也彰显了公证在维护家庭和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中的独特作用。紫阳县公证处将继续秉持为民服务宗旨,聚焦老年群体公证需求,用心用情做好家事公证服务,让法律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