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舟长青家族办公室举办公证业务知识培训

时间:2020-12-28 16:04:0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2020年12月23日,无锡梁溪公证处高勇主任为法舟长青家族办公室成员讲授了一堂有关遗嘱公证和意定监护的公证业务知识培训课,同时参会的还有法舟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

培训中,高主任为咨询顾问和律师们讲述了与财富传承息息相关的遗嘱公证、继承公证,和《民法总则》实施以来公证行业在意定监护领域的探索和实践,高主任从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出发,现场分享了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继承公证和意定监护业务的流程,也与大家交流了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财富的积累,财富传承已经成为从高净值客户到寻常百姓的一项客观需求,同时,由于人性与金钱之间不可捉摸的特殊关系,财富传承中各种矛盾和冲突一再凸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提前做好财富传承规划的重要性。

在财富传承的规划中,可以使用的工具很多,具体因人而异。一般来说,生前赠与和遗嘱适合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资产,保险、保险金信托适合中产以上客户的金融类别资产,家族信托、慈善基金则更适合高净值人群的多元化资产,而企业传承法律架构则适合企业家人群的股权类资产。

在上述诸多工具中,“遗嘱”因为其起点低、便利、资产覆盖面广等原因,得到了最广泛的运用。但是,“遗嘱”的书写是一项有着专业性要求的事务,处置不当容易导致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遗嘱继承也成为现实中最易发生纠纷的一类传承工具。

在过往的实践中,为了避免遗嘱无效的风险,尽管现行《继承法》规定了5种遗嘱形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实际上很多人在立遗嘱时会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以确保“遗嘱”的效力更不容易受到挑战。随着2021年《民法典》时代的到来,“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的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遗嘱公证会失去其作用空间,运用得当,遗嘱公证将是遗嘱效力的一个有效加持。特别是,在客户将遗嘱公证、意定监护、遗产管理人、甚至信托等诸多内容有机结合并运用的时候。

现场,大家各自拿出了工作中遇到的案例,与高主任做了细致的交流和探讨。两个多小时的讲授和讨论,大家对于遗嘱公证等事务有了更深的了解,也形成了更多共识,为后续进一步深化合作模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未来,我们将继续联合各行各业的资深人士,从法律、财务、税务等多个角度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案和落地工具。

岁末将至,我们法舟长青家族办公室一路精进的步伐从未停歇;魔幻的2020年即将过去,我们法舟长青家族办公室“创守传用”的使命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