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我处开展《民法典》司法解释专题系列培训

时间:2021-03-18 14:57:08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引导公证人员正确理解和适用最新法律规定,吃透立法精神,提高业务能力,从2月下旬至3月中旬,北京市中信公证处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司法解释系列专题培训,此次培训由本处副主任唐骞主讲,截至目前,已开展了4次课程,共计10余个小时。全处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参加培训。

唐骞副主任在培训中全面介绍了2020年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的一系列关于适用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与民法典的衔接问题,涉及了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时间效力、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物权编的解释等核心内容。在讲课过程中,唐骞副主任根据自身丰富的办证实务经验,结合法理和实际案例,对公证实务中较常见、较难把握的一些制度规则,如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混合担保中担保人的追偿权、借新还旧的担保规则、反担保合同的效力规则、无权处分的处理规则、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遗嘱见证人中“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范围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并结合在培训前收集的问题,就今后公证办理中如何运用提出了解决建议。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培训会继续采取了线下线上同时进行的方式,现场参会人员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座位间距、口罩防护等措施,不能现场参会的通过视频会议在线参与,确保了全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均参会学习。为了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性和有效性,在培训前,还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导向,就《民法典》实施以来以及司法解释出台以来公证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和梳理,结合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自《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和相关司法解释陆续出台以来,我处始终将民法典专题培训作为全处学习教育、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精选培训内容,制定系列培训计划,确定授课日期、形式,为全体参训人员系统全面掌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立法精神,做到学有所知、学有所获、学有所用,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以进一步提升公证办证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