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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公证处 刘阳
“叮铃”清脆的电话铃在天桥公证处公证服务大厅响起,值班公证员接听电话,电话另一端传来声音“我们是天桥区拆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有个难度挺大的问题向你咨询”,因为天桥公证处与本辖区重点拆迁拆迁项目常年合作,所以值班公证员没有感到特别意外,便问道“您说,有什么需要请讲”。
“我们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一户居民,房屋产权人姓崔(以下简称崔老)二〇一九年去世了,据我们了解,崔老有两段婚姻,前一段婚姻有两个女儿。后一段婚姻没有子女,再婚的老伴一生没有生育过子女,现在崔老的女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为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了产权人的遗产问题得到解决,请公证处帮助解决。”
值班公证员听完电话的叙述,出于职业习惯,认为继承公证是公证的业务范围,但是感觉具体情况还需要向产权人的继承人进一步了解,于是互留电话,请拆迁工作人员约产权人的继承人来公证处当面咨询。
当日,一位自称崔老外孙的金姓男子(以下简称金某)来到公证处,值班公证员接待了他。金某称自己家遇到的事非常棘手,困扰了自己家许多年,咨询过好多地方都没有解决,现在实在没有办法想通过公证处解决。
“能说一下咱家的具体情况吗?”值班公证员问。
“好的,我的外公崔老,原来是一名老兵,参加过抗日战争,抗战胜利后,接受特别任务进入当时国民党政府内部,参加了营救杨虎城将军,重庆起义等任务,全国解放后,由于当时档案不完备,我外公的直接领导牺牲等原因,无法证明我外公的真实身份,所以我外公判刑入狱十五年。在此期间,我外公和外婆离婚了”。
“哦,您外公和外婆生育了几个子女?”值班公证员问道。
“两个,一个是我母亲,一个是我姨,她们俩都健在。”接着说道“离婚后知道八十年代,法院再次做出判决,我外公无罪出狱,出狱后外公、外婆虽然有过接触,但是由于性格不和,就没有复婚。再后来,外公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金姓老人(以下简称金老太),并于八十年代末期结婚。”
“那这位金姓老人和你外公结婚前有没有生育子女,结婚后有没有生育子女”,公证员问道。
“这位金姓老人一辈子没有生育过子女”,“我外公和金姓老人结婚后,参加了房改取得了这套房产,大概是在一九九七年金姓老人去世,我外公直至去世没有再婚。”金姓男子说。
“你母亲和姨有没有照顾过你外公?”公证员问道
“说实话,我母亲和姨对外公没有太多感情,毕竟其中有一段时间近二十几年没有见面,但我母亲和姨也是经常去看望外公,只是不一起生活,外公二〇一三年去世后是我母亲和姨为他办理了丧事” 金姓男子说道。“我外公生前也说过挺亏欠我母亲和姨,这套房子要留给她们,只是没有立下过遗嘱”。
在金某的陈述过程中,公证员根据经验梳理了一下线索,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是涉及房产的产权问题,由于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崔老的姓名,房产中必然有他的遗产份额,但是他的再婚配偶金姓老人是一九九七年去世,第一批房改房的房改时间大概是在一九九五到九六年,所以上述房产中有可能也存在金姓老人的份额,如果也存在她的份额,她的婚姻状况,子女状况也需要了解。
其次,是继承人范围的问题。崔老的婚姻状况?崔老几个子女?有没有收养子女,继子女?他的再婚老伴是否有子女?这一个个问题都需要解决。
最困难的是,崔老和金姓老人的线索实在太少,每一步都需要有抽丝剥茧的耐心和对法律的精准认识。
“好的,咱家情况大体了解了,但是由于需要进一步核实才能达到受理的条件,一些线索也需要详细了解,我们先帮助你们家收集材料”公证员对金某说,“那真是太感谢了”金某提交了崔老和金姓老人的死亡证明后离开了公证处。
看着金某离开的身影,公证员倍感压力,执业的时间不算短了,但是有这么多未知因素的公证事项还是第一次遇到。随后,第一时间向公证处主任汇报,主任非常重视,立即召开处务会。处务会上达成一致意见,继承公证是公证处固有业务,我们在处理民事继承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与其它部门相比,在处理经验方面、在法律掌握方面、在资料审查方面都有着更大优势,公证处应该利用这些优势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虽然本案线索非常有限的,但是可以利用区块链优势和大数据库的积累,运用日常经验,抽丝剥茧,全力了解案情,另外,公证处是客观、公正的,不能仅仅因为申请人的陈述就完全偏听偏信,要客观、全面的分析问题,才能真正体现公证的社会价值。
整理好思路后,承办公证员立即确定审查的重点:
确定涉及房屋的产权权属是首要问题,如果是崔老的个人财产,后期工作就仅需要围绕崔老的继承人范围进行调查即可。但是如果房产中有崔老的再婚妻子金老太的份额,金老太的继承人范围将成为必须审查的内容。于是,立即向不动产中心进行了解,得到的结论是涉及房产是崔老和金老太共同参加房改取得,属于崔老和金老太的共同财产。这样的结果,说明下一步既要审查崔老的继承人范围,又要审查金老太的继承人范围。
“好吧,也许是好事多磨,这种事比较常见”公证员叹了一口气,那就进行一下步调查。由于金某提供了崔老和金老太的死亡证明,上面有两位老人的身份号码,公证员运用身份号码,查询到两位老人生前单位和档案存放单位,以往的经验证明在人事档案中或许可以体现许多信息。那几去单位了解档案,于是公证员亲自来到崔老的档案存放单位,调取了崔老的人事档案,庆幸的是崔老的档案中体现了前妻和两个女儿的情况,与金某的陈述吻合。
同时,金某也来电话称崔老还有一个侄子健在,在崔老生前照顾崔老,而且这个侄子姓名在档案中也有体现。“太好了”公证员看到希望,立即根据金某的指引找到了崔老的侄子处,经核实身份,确定了就是崔老侄子。从崔老侄子那里得到了更多信息,崔老和金老太结婚后,崔老的侄子时常前去照顾,平时就是两个老人生活,平时崔老的两个女儿逢年过节去看望,金老太一直都是一个人,没有见过谁去照顾她,她也没有提起过有过子女。同时,崔老的侄子向公证员提供了一本由崔老自述,他编制的崔老的自传《一个老兵的脚印》,供公证员参考。
了解到这些信息,公证员如获至宝,虽然这些信息不能作为确定崔老和金老太继承人范围的准确信息,但是也在侧面反映出一些问题,公证员又仔细研读了崔老的自传《一个老兵的脚印》,虽然这本书没有精彩的语句,但是却触动了公证员的内心,仿佛看到一个老兵在枪林弹雨中出生入死,看到一个老兵在敌人内部的隐忍,看到一个父亲无法照顾亲人的无奈与悲伤。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感觉几十年没有照顾我的两个女儿,她们不理解也是正常的,是我亏欠了她们太多,希望能为她们做点什么”,话虽然平淡,但是像极了一个老人最后的嘱托和悲凉。和这本书放到一起的还有一份济南时报,这份报纸头版是关于《一位英雄与女儿团聚》的报道,上面老人和两个女儿相拥在一起,虽然没有见证这一场面但是,还是感到无比欣慰。
法律还是要讲究证据,法律人不能因为温情而遗失应有的理智和分析判断,从这本书中体现了如下线索:1、崔老的父母早已去世;2、崔老原配是赵某,二人有两个女儿,崔老判刑入狱后与赵某离婚;3、崔老出狱后,与金老太再婚,结婚十余年期间没有见过其有子女,金老太也称自己没有子女;4、金老太有个外甥也姓金,和金老太来往较多;6、金老太一九九七年去世,去世后崔老没有再婚。
这些线索,基本展现处了,崔老的继承人脉络,金老太的关系脉络也逐渐明了,如果再从金老太的档案中调查出她真的没有子女记载,事实就可以水落石出。
从金老太的死亡证明中了解到她的生前单位,公证员马不停蹄,调取她的人事档案,出乎意料的是在她的档案中记载了“丈夫周某,八十年代因车祸死亡。女儿为周某珂”,这样的结论说明,事实再一次复杂起来,女儿周某珂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她的信息在哪里?情况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办法总比困难多,真相总会留下痕迹,公证员通过大数据和各部门联动,找到金老太的侄子,向他了解真实情况,金老太的侄子为公证员说明了以下情况:“金老太一生确实没有生育过子女,他的丈夫周某是安装公司的一名架子工,因为没有自己的孩子,就在老家过继来一个女孩,叫周某珂,八十年代周某车祸死亡,十几岁的周某珂回到老家,自己父母那里,从此以后和金老太就没有了来往,金老太的生养死葬,周某珂都没有参与过”。
“那有没有周某珂的联系方式?”公证员进一步问道,“时间太长了,但是可以帮你们试着了解一下”,金老太的侄子说道。
回到处里,向处务会汇报了案情的进展,全体公证员进行了分析,从掌握的情况看,崔老的继承人范围基本锁定,但是金老太的继承人范围存在不清的情况,虽然有证人证言,但是证人可能带有一定自己主观的意思,从而影响是对客观真实的判断,需要进一步了解,从避免风险和还原事实的角度看,最好能找到周某珂,了解真相。
通过多方面了解,终于找了周某珂,从她那里得知的情况基本金老太的侄子说法一致,金老太的丈夫周某,去世后,周某珂就回到了老家,自己亲生父母那里,从此没有和金老太联系过,和金老太也不存在养母和养女关系,而且自己已经继承了亲生父母的遗产,金老太的任何财产都和自己没有关系。
基于上述了解到的事实,承办公证员和全体公证员协商一致,根据继承法规定,为崔老的继承人办理的公证。崔老的女儿,非常感动,称自己曾经感到绝望,不知道父亲的遗产怎么才能继承,现在通过公证处能解决困扰自己家庭多年的问题,非常感谢,看到房子对自己的父亲也是一种缅怀,一种理解。
经过,这个公证事项的办理,公证员也是感慨颇多,法律是冰冷的,它不能因为温情而丧失底线;但是法律又是温暖的,它不能因为冰冷而拒绝人情冷暖。在中国法定继承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财产传承法律制度,几乎会影响每个家庭,公证人无时无刻不以独特的身份和角度解决由此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公证人,就是让法律充满温情,让爱因法律而传承的纽带。
巴尔扎克的作品里对公证人的整体评价是这样的:公证人公正、讲原则,是法律安全保障者,社会关系维系者,法律顾问和可信任者,是维护法律秩序,是构建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基石。公证人陪伴公民、家庭和企业生命的每一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