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2024年江苏法院涉外复合型法治人才培训班成功举办

时间:2024-11-19 10:36:02  来源:江苏法官学院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这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的地位和作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推动江苏涉外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2024年10月20日至11月8日,江苏法院涉外复合型法治人才培训班在深圳、南京两地成功举办,全省近30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紧扣涉外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主题,以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培训课程形式丰富,内容广泛,理论与实践结合,法治与科技同行,为锻造高素质涉外复合型法治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力支撑。

01筑牢政治忠诚

夯实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思想根基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训班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当前国际局势与安全对策,提升学员分析判断外部风险挑战的能力,将法治人才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坚决实践者、坚强捍卫者,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政治引领

02系统学习涉外法律规范

提升涉外司法能力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立法的深度和广度大幅拓展,外商投资法、反外国制裁法、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涉外法律先后出台,涉外立法成果丰硕。培训班邀请了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江苏高院资深审判业务专家进行授课。系统讲解外国国家豁免法、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等新法新规,加强学员对涉外法律规范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交流探讨我国当前涉外法律适用中的前沿问题、涉外审判实务中的难点问题,关注国际国内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新动向、新态势,提高运用国际规则和法律实务的能力。了解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法律新秩序、国际航运市场新发展,掌握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国际经贸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拓宽国际视野。

精选师资

彭   岳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胡晓红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   晓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文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肖   威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陈   亮  江苏高院民四庭副庭长……

03聚焦新质生产力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需要高水平法治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学员们聆听了发展新质生产力赋能自贸区高质量发展专题讲座,参观深圳光明生命科学园、河套深港合作区展示厅、河套E站通办事大厅,了解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法治需求,为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更有力、更高效的法治保障,服务新质生产力创新,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04加强交流合作

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法院、仲裁机构、高校、企业等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各有侧重,相互配合,形成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发展。参训学员现场参观了深圳市福田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探讨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域外法适用等问题,共谋完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参观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实验室,了解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探索依托高等院校打造专业化人才培养基地新模式,通过资源整合与优势互补,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开辟更广阔的道路。走访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法务团队交流座谈,了解企业在当前国际贸易中的涉外司法需求,引导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走出去”法治保障水平。

f696-hxvzhtf268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