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人才培养-郭宇、丁鹏:高质量培育向北开放涉外法治人才

时间:2025-06-13 15:23:38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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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处我国北部边疆,拥有独特的地缘优势,与蒙古国、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达4200多公里,对外开放口岸多达20个,是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和西部陆海通道的重要门户,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和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支点。

内蒙古大学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在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具有特殊区域定位。围绕“一带一路”倡议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学校以培养涉蒙、涉俄法治人才为契机,突出特色发展,探索边疆治理现代化与国家向北开放需求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

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内外新形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构筑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内蒙古大学作为区内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政治定力筑牢人才根基,聚焦蒙古国和俄罗斯国别法律研究,发挥地缘禀赋,重塑培养范式,努力打造向北开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前沿阵地。

 

思政引领 塑造人才培育高地

内蒙古大学法学学科教育始于1981年筹建的法律系,2000年改建为法学院。40余年来,学院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聚焦涉蒙、涉俄法治人才培养,逐步形成政治引领、区域特色鲜明的育人体系,为北疆地区输送大批政治坚定、专业扎实的涉外法治人才。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将“三大属性”的根本要求贯穿于“六大特质”提升与“八大体系”建设全过程。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贯穿培育全过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建立“党建+学科建设”协同机制,在涉外法治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关键环节强化政治引领,确保人才培养方向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同向同行。二是坚持以意识形态阵地守牢政治底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学专业教学,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突出优势。三是坚持以专业实践厚植家国情怀。依托边疆地区资源禀赋,以服务国家向北开放战略实践为导向,培养政治立场坚定、通晓中蒙俄法律制度、熟练掌握跨境法律实务能力的涉外法治人才。组织学生模拟中蒙俄跨境贸易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特色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在法律场景中锻炼涉外法治实践能力,不断强化学生对涉外法治使命的挺膺担当。

 

做强学科 淬炼专业教学团队

涉外法治与对外开放相伴而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着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也是高校开展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这意味着我国法学教育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步入新的时代。

内蒙古大学牢牢把握师资队伍建设这一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力量,以专业化的师资队伍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重要保障。依托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学校系统整合学科资源,组建涉蒙、涉俄教育教学团队,打造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究中心。法学院现有自治区级精品课4门、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1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个,多名教师具有涉蒙、涉俄的教育背景和法律实务经验。积极推进国别法教材的编撰,现已出版《当代俄罗斯法律制度概述》,正在推进《蒙古国法律概论》等特色教材的体系化编写。依托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平台,对教师队伍实施引育并重的优化策略。重点引进具有国际视野的青年学术骨干,强化蒙俄法律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储备。深化与蒙俄顶尖学术机构和法律实务部门的交流协作,系统性提升涉外法治教研能力,构建起本土化培养与国际化淬炼双向联动的跨境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为区域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实践导向 构建复合培养体系

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更需要能够在激烈国际竞争中维护国家利益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传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多围绕供给端展开,价值塑造不足、战略契合度不够、培养模式呈现同质化趋势,高等教育课程设置缺乏“涉外性”,不同程度地存在应用与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致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错位。基于此,内蒙古大学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突出强调涉蒙、涉俄法治人才的差异化培养。

学校立足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实际需求,着力构建法学专业教育、区域法治研究和跨境语言能力相融合的复合型培养体系。依托毗邻蒙俄的地缘优势,将专业课程体系划分为涉蒙法律、蒙语语言文化、涉俄法律和俄语语言文化四大培养方向,同步强化第二外语和区域国别法教育,系统提升学生对蒙古国、俄罗斯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认知深度。注重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课程体系。遴选涉蒙、涉俄法律服务经验丰富的实务专家担任实践导师,创新开展典型案例研析、跨境争议解决模拟、涉蒙涉俄法律文书写作等实战化训练,将中蒙俄跨境法律实务经验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同时,积极拓展跨国合作平台,与蒙古国、俄罗斯知名高校及法律服务机构共建海外实习实训基地,系统制定实习实训规范标准,以跨国联合培养机制推动法律人才跨境实践能力不断提升。2024级首届涉外法治实验班通过严格遴选组建了15人的班级,其中涉蒙方向10人从民族预科班择优选拔,涉俄方向5人从俄语专业本科生中选拔,确保学生兼具法学素养与区域语言优势。通过将法学专业内核、区域法治特色与跨境语言能力三者进行融合,形成服务向北开放战略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

 

回应需求 搭建多元合作平台

内蒙古是中蒙俄经济走廊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2024年,内蒙古进出口额突破2000亿元,陆路口岸货运量超1.2亿吨,经满洲里、二连浩特口岸出入境的中欧班列达8178列,过境班列累计近6万列,跨境经贸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向北开放的深入推进,涉蒙、涉俄法律纠纷不断涌现,往往与国家间法律体系差异、文化冲突产生的风险有关,争议较为复杂,急需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浓厚家国情怀、熟练运用外语、通晓蒙古国和俄罗斯法律规则、善于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专业涉外法治人才。

为推动区域法治资源整合与涉外法治人才对跨境规则的适应性衔接,学校注重跨境法治合作与学术互动,不断为服务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制度保障。一是依托与国(境)外的121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的广泛合作,设立蒙古国研究中心、俄罗斯语言文化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亚语言资源中心、蒙古文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以“学科交叉、区域特色、技术创新”三位一体模式构建蒙古国与俄罗斯法律研究的学术基础,重点强化法律语言智能化处理等关键领域的技术攻关能力。二是注重加强中蒙俄涉外法治学术交流,学院于20249月成功举办“当代蒙古国与俄罗斯法治理论及高等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汇聚中蒙俄30余所高校及实务部门的8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蒙俄法治动态前沿、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核心议题形成多项合作共识。三是构建多元实践平台,先后与大连国际仲裁院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聘请兼职研究员,构建起“学术研讨+实务协同”的复合培养机制。四是不断深化同蒙俄高校的交流合作,与蒙古国内务司法部直属国家法律研究院、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和贝加尔国立大学等签署合作协议,建立了常态化的涉外人才培养和涉外法治研究的交流机制。创新实施的“双向交流计划”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累计培养蒙俄留学生35人(其中本科生20人、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5人)。

将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自治区的“五大任务”之一。作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向北开放战略的重要支点,内蒙古大学扎根北疆热土,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指引,在构建向北开放新格局中探索出一条边疆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范式。这既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要论述的深刻践行,也是边疆高等教育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主动应答。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内蒙古大学将继续深耕中国大地的边疆涉外法治教育,以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回应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的法治之需,书写边疆高校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