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指出,要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这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课题组在梳理分析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成效、问题不足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一、我省涉外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省委专门召开外事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外事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要求。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举办涉外法治工作培训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谋划推进下一步工作。省委政法委、省委外办、省级政法各单位也都结合各自职能加强了涉外法治工作,省检察院于2021年12月在全国省级检察院中率先单设专门负责涉外涉港澳台和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业务部门,省司法厅于2024年7月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统筹推进涉外法治工作。
二是法规制度逐步完善。省人大常委会出台《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境外投资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机制。省级政法单位出台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护航中欧班列(长安号)等方面的措施,完善涉外案件办理流程,依法维护涉外企业、公民的正当权益。
三是涉外案件持续增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近三年共查处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涉外案件2000余件。2018年以来,全省审结和仲裁涉外民商事案件7000余件,全省检察机关起诉涉外刑事案件191件515人,其中今年前三季度起诉80件208人,是过去五年的总和。办案单位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托优质法治资源拓展外国法查明渠道和域外送达途径,推行类案检索机制,统一裁判标准,高质效办理每一起涉外案件,涉外民商事、涉外刑事等领域都有一些精品典型案件。
四是法律服务资源集聚。西安市建成“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商务区)和国内首家服务中欧班列(长安号)的法律服务协同创新基地,集聚高层次的法律专业资源。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和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西安联络办公室,司法部设立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均进驻示范区,搭建起一站式、多元化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成功化解国际商事纠纷30件。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帮助企业了解法律规定、降低涉外投资贸易风险。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局会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依法保护科技创新和市场主体创业。
五是对外交流活动升温。圆满承办第21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最高检“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和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服务中心常态化实体化运行,与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密切合作,打造涉外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集合体。编发《涉外法律服务月报》,连续两年召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研讨会,形成了一批涉外法治理论研究成果。配合完成越南、塔吉克斯坦检察官来华研修培训,接待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内外参访人员80批2000余人。省委外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组团出访南非、肯尼亚、埃塞俄比亚,调研海外中资企业法律风险和权益保护等工作。省司法厅在欧亚经济论坛连续举办两届商事法律服务分论坛,推动深化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
六是人才培养力度加大。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实施方案,依托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首期培养49名法律硕士专业(涉外律师)研究生。实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领计划”,建立273人的涉外律师人才库,全省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33家,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质的公证机构27家、公证员158名。省检察院从全省筛选具有涉外专业背景的检察干警32名,建立涉外检察人才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维护海外利益任务加重。从出境人数看,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30年间,全省因公出访14批806人次,2021年至2023年分别为170人次、282人次、3485人次,今年前三季度因公出访6659人次,同比增长71.1%。从对外贸易看,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进出口总值3372.4亿元,同比增长14%;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1606.7亿元,同比增长21.4%;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同比增长22.9%,占进出口总额的56%;对中亚五国进出口同比增长58.8%。从对外投资看,截至2023年底,我省有190家境内投资主体累计对外投资54.5亿美元;今年前三季度,我省有42家境内投资主体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3.17亿美元,同比增长90.96%。从涉外案件看,涉“一带一路”国家的案件明显增加,约占全省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数的9%;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外刑事案件明显增多,今年新办理2件涉外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二是涉外案件办理质效不高。从需求侧看,涉外案件主体和涉外法律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在境外开展投资贸易的中方企业和在华开展投资贸易的外方企业,涉外案件数量增多、类型更趋多样,涉及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电子商务等领域,需要统筹案件办理和法律服务,依法平等对待,提升办理质效。从供给侧看,涉外执法司法经验不足,应对国际经贸摩擦、化解涉外纠纷的能力较弱。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特别是国际一流的国际商事仲裁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较少。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的相互衔接认可不通畅,化解涉外纠纷时存在信息核实、调查取证、境外认证等困难。
三是涉外法治工作机制滞后。从当前看,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秩序、规则、制度之争,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应对外部风险单靠外事部门远远不够,需要健全党委领导的涉外法治协调联动机制和涉外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合力。从长远看,需要协同发力,积极参与国际经贸、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快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丰富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工具箱”,建强保护我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链。
四是涉外法治人才比较短缺。从数量看,我省涉外法治人才总量偏少,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同涉外法治工作的迫切需求尚不匹配。从培养看,涉外法治人才调研规划不到位、培养理念不超前、培养对象不具体、培养机制不完善,没有形成一定的涉外法治人才规模。从能力看,存在涉外法律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欠缺、从业经验不足等问题,涉外律师在国际贸易、海商海事、涉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短板较为突出。
三、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涉外法治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稳思想之舵,聚焦开放所需,把涉外法治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对外工作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发扬斗争精神,运用法治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二是统筹工作力量,完善涉外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强化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党委组织领导,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涉外法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外事、法治、商务、知识产权、海关和司法机关等参加的外部协同联动机制,完善司法机关内部办案部门与外事、宣传等部门参加的分析研判机制,加强请示汇报和信息沟通,构建涉外法治工作大格局。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外案件。认真学习研究最高法、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增强遵守国际法规则的意识,依法规范高效办理涉外案件。比如当证人位于境外时,即使通过视频询问证人也属境外执法,需提前报经两国司法主管机关沟通同意;比如应对外籍被告人常见的“国籍冲突”问题,应当依法保护外籍被告人的领事会见权;保障小语种国家被告人获得翻译的权利;对外籍被告人依法平等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
四是抓好资源整合,为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提供法治保障。统筹建好“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中央商务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涉外法治工作平台的作用,着力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商事仲裁、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企业提供风险评估、尽职调查、纠纷解决等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加强对涉及“一带一路”的案件分析,深入研究发案原因和规律,提出法律意见,推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走出去”人员的法治教育,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是强化理论研究,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密切与高校、智库的合作,加强对涉外法治重点领域和难点堵点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国内法的域外适用等问题研究,翻译出版有关国家法律制度,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域外法查明中心。创新对外话语表达方式,运用全媒体形式讲好涉外法治故事,定期评选发布有影响力的涉外典型案例,宣传涉外法治成效,提升涉外法治工作影响力和话语权。
六是注重固本强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有关高校建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面向实践,完善“选育管用”机制,建立梯度式人才培养模式。在基础层面,对一般涉外案件,涉及领事通知、领事探视、引导侦查机关境外取证、境外取得证据的完善等问题,编写实务问答或办案指引,作为全体办案人员应知应会的基础性普及性培训内容。在专业层面,对金融、知识产权、反洗钱等重点领域,结合办案实践加强对国际规则的学习运用,提升专门人才的专业化办案水平。在前沿层面,提升国际视野,加强前瞻性研究,积极参与涉外法律、司法解释的研究起草工作,重视与国际法、国际规则的对接,加强高端人才培养。分层分类,久久为功,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涉外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作者系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