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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奕琳)昨日上午,厦门自贸片区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在厦门国际邮轮母港“海上世界”举行,活动以“深化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主题,汇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涉外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代表,集中发布了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的涉外仲裁制度成果,标志着厦门在涉外商事海事争议解决领域迈出关键一步。
活动现场,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厦门市司法局、厦门海事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家单位联合发布《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开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创新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从制度协同、司法支持与服务配套等多维度提出具体举措,为构建“司法、行政、行业”三方协同的涉外仲裁机制提供政策保障,是厦门自贸片区发挥平台优势、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实践。
《海丝海事争议特别仲裁规则》昨日也正式发布。该规则由厦门自贸片区推动出台,为全国首个聚焦海事争议的特别仲裁规则,不仅将“海事调解+仲裁”、专家参与等创新实践纳入制度安排,还积极探索早期驳回、紧急仲裁员程序等国际前沿机制,全面提升海事仲裁的专业性和国际兼容性。
活动同步推出全国首个公益海事仲裁制度,发布《海丝公益海事特别仲裁员推荐名册(涉外商事海事)》与配套服务办法,并揭牌“海丝公益海事仲裁员之家暨共享专家库”,致力于为跨境海事争议提供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渠道。
会上,厦门海事法院介绍了新《仲裁法》下全国首批特别仲裁条款效力确认案例及涉外仲裁财产保全工作指引,海丝国际仲裁促进中心分享了首例公益涉外海事特别仲裁案的办理经验,反映出厦门自贸片区已构建起“规则—实践—司法”衔接顺畅的涉外仲裁创新体系。
为推动制度更好服务产业,多家厦门船舶管理公司、海员外派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在行业内推广“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解纷模式,进一步提升厦门作为国际航运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