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孜里米拉·艾尼瓦尔 | 协同培育向西开放涉外法治人才

时间:2026-03-12 17:28:34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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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培育向西开放涉外法治人才

>>20251030日,在新疆喀什举行的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2025),嘉宾出席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新华社记者 丁磊/

协同培育向西开放涉外法治人才

新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孜里米拉·艾尼瓦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处我国西北边陲,坐拥独一无二的地缘战略优势,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8国接壤,5600多公里边境线构筑起对外开放的天然纽带,19个对外开放口岸联动全球222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网络,既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与中西亚经济走廊的关键枢纽,更是国家向西开放战略落地的核心支点。当前,新疆在跨境贸易投资、区域合作治理、跨境纠纷化解等领域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长。与此同时,在涉外法律实务、多语种法律服务、跨境风险防控等专业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储备的短板也逐渐显现。在此背景下,加快培育高素质向西开放涉外法治人才,既是保障国家主权与安全的战略需求,也是夯实新疆开放型经济法治根基、防范跨境法律风险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治理效能、保障国家向西开放战略顺利实施的关键支撑。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要求

新疆作为国家战略的关键支点,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与要求不断提升,也日益清晰,这不仅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新疆提升国际法治话语权、推动区域法治合作的迫切需求。

从功能需求角度看,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急需以下四类涉外法治人才,以满足不同层次和领域的法治保障需求。一是立法型人才。以涉外法治规则的制定者为代表,立法型人才是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组织事务的深度参与者,能够结合国际规则与国内需求,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推动涉外立法工作。二是裁决型人才。以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仲裁员为代表,裁决型人才是跨境争端解决的公正守护者,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公正的裁决,维护国际商事秩序,是打造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高地的核心力量。三是服务型人才。以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法务工作人员为代表,服务型人才是企业跨境经营的贴心助手,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跨境投资法律咨询服务,涵盖市场准入、投资政策解读、合规风险评估等诸多方面。四是研究型人才。以地方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及高校教师为代表,研究型人才是涉外法治理论的研究者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者,是服务于区域涉外法治建设中的关键力量,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

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肩负着日益繁重的国家战略使命。在这一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标准也不断提升,早已超越了懂法律、会外语的基础要求,迈向了德才兼备、跨界融合、实务精通、国际视野的更高层次。一是立德为先,坚守家国情怀根本立场。涉外法治人才须坚守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核心是具备坚定政治素养与文化包容力。在跨境事务中始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精准理解他国文化习俗,避免文化差异导致的服务偏差。二是跨界融合,强化实务导向核心能力。涉外法律事务的复杂性,要求人才以跨界融合为能力核心,以实务解决为导向,摒弃重理论、轻实务的倾向。跨界能力体现为三维复合,包括法律+语言,即掌握英语及一带一路沿线小语种;法律+专业,如知识产权需法学与工科背景,数字贸易需通晓数据合规与贸易规则;法律+国际规则,熟练运用WTORCEP及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实务能力聚焦国际仲裁与跨境调解的争端解决能力、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的防控能力,以及针对周边国家法律资料匮乏,通过国际渠道获取信息的域外法查明能力。三是放眼全球,践行国际视野时代要求。涉外法治人才需树立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视野,既要研究多边贸易协定规则,助力企业对接国际标准;又要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在国际商事法庭、ICSID等机构发声,提升我国国际法治话语权。

新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和经验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的涉外法治建设不仅关乎区域开放发展的法治保障,更承载着服务国家周边外交与国际合作的重要使命。近年来,新疆牢牢锚定核心区建设的法治需求,立足自身区位优势与多语种、多文化交融的特点,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打破传统模式、探索创新路径,逐步构建起契合区域实际、兼具国际视野的培养体系,积累了一系列具有推广价值的实践经验。

搭建国家级+区域级培养平台,夯实硬件基础。一是国家级研修中心。新疆建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涉外人才研修中心(乌鲁木齐)、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乌鲁木齐涉外法治培训中心,累计举办各类涉外法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370余人次,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平台,为涉外法律服务行业注入新鲜血液。二是检察司法合作基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党委指导和支持下,建成一学院两基地,一学院即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两基地即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中亚国家司法检察研究基地。2025922日,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首期全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在中亚国家司法合作交流基地开班。三是区域级平台。构建了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喀什法智谷、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等区域级平台,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实践场景。自治区司法厅还组织实施“567”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即培育50名用英语、俄语等外语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专家型新疆涉外律师,对全区600名律师组织不低于5次的线上+线下涉外法律服务技能培训,对全区7000名专职律师组织1-2次全覆盖型的基础涉外业务培训,为新疆涉外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输送、储备人才。

深化校地+国际协同合作,拓宽培养渠道。新疆打破高校单打独斗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师资、教学、科研资源优势,与高校、行业协会紧密合作,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一是校地协同,构建多元合作机制。新疆积极探索校地协同培养模式,推动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深度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局面。霍尔果斯市司法局率先行动,与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甘肃政法大学、新疆大学、伊犁师范大学等多所高校签订共建协议,依托霍尔果斯法务区,联合开展涉外法治课题研究、涉外人才培养、普法以及涉外中介服务拓展等多项工作。通过这种合作模式,霍尔果斯市司法局已带动培养了18名涉外法治研究人才,完成了法学实习生的培养工作,并落地了3个法学专业实践基地,为法务区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其发展跑出加速度。喀什大学、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地区司法局、上海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并获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这种校地协同模式不仅为高校学生提供了实践平台,也为司法实务部门提供了智力支持,实现了人才培养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二是国际合作,拓展人才培养空间。在国际合作方面,新疆司法厅与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办尚合青年高水平研修生项目,首期项目共有7个国家16个上合组织法律大学联盟成员单位的27名学员参加,通过了解跨境贸易法律实务,开展跨境法律研究,探索不同法律体系的共性与差异,在加强上合组织成员国间法律交流与合作的同时,促进中亚地区高校与新疆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的涉外法治人才。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多元化的法治需求,精准定位,紧扣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培养方向,已是当务之急。协同创新,打破传统培养模式局限,构建多元化培养体系,同时强化制度支撑,从政策、资源和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入手,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实现长远发展的关键。

第一,锚定核心区需求,明确培养方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作为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阵地,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必须紧扣国家战略落地、区域发展赋能、实务需求导向三重目标,实现人才培养的精准发力。当前,中吉乌铁路开工建设、中巴经济走廊持续深化、中国-中亚峰会成果落地等重大机遇,对涉外法治人才提出了懂法律、通语言、熟业务、善跨界的复合型要求,精准定位培养方向成为破解人才供需矛盾的重要前提。一是紧扣国家战略布局。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实现人才规划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聚焦中吉乌铁路、中巴经济走廊等重大项目,定向培育懂中亚法律、通小语种、善实务的特色人才,为重大项目筑牢法治屏障,确保项目在复杂国际环境中稳健推进。二是细分目标构建差异化体系。需针对核心区涉外法治工作的不同场景,构建服务型、裁决型、国际型三类人才的差异化培养体系。对于服务型人才,其核心任务是为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培养重点应放在跨境投资合规、涉外合同实务、知识产权海外布局等领域。对于裁决型人才,应聚焦国际仲裁实务训练,锻造公正高效解决跨境争端的专业素养,培育优质法官与仲裁员队伍。对于国际型人才,需注重培养其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国际组织事务的能力。三是立足区域禀赋打造特色优势。以疆内高校为支点,构建靶向人才培养集群,实现人才培养与区域功能的精准匹配。例如南疆地区重点培育乌尔都语+法律复合型人才,支撑中巴经济走廊法律服务需求;伊犁、霍尔果斯地区聚焦俄语+中亚法律人才培养,凭借语言优势与区域法律认知,为中吉乌铁路建设及中亚经贸合作提供专业支撑。

第二,构建多元体系,提升培养质效。传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存在学科壁垒森严、实践环节薄弱、资源分散孤立等问题,难以适应复杂的实务需求。为此,须构建多元协同的培养体系,通过模式创新打破学科边界,通过平台搭建整合优质资源,通过多方联动强化实践赋能,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系统性提升。一是推广专业复合+实践导向模式。高校应打破法学与小语种、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学科的界限,设立跨学科复合专业,如法学+俄语+国际贸易”“法学+乌尔都语+国际金融等,实现法律知识+外语能力+专业领域知识的有机融合。同时,增设中亚国别法、国际商事仲裁、跨境投资法律风险防控等实务课程,这些课程的教学不再局限于理论讲解,而是采用案例教学+模拟实操+实地调研的方式。二是打造虚拟教研室+实体基地平台。依托数字技术,联合国内法学强校以及部分中亚高校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虚拟教研室,实现课程和师资资源的共享,打破地域限制,拓宽学生的视野。同时,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霍尔果斯驿路国际法务区等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实训基地。这些实训基地与当地的法院、仲裁机构、律所、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实践平台,实现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的深度融合,让学生在实践中巩固理论知识,提升解决涉外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化多层次、宽领域国际合作。扩大尚合青年国际交流项目覆盖的中亚高校范围,通过学生交换、学术交流、联合实践,促进中外学生互学合作。推动新疆高校与中亚顶尖法律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治研究,聚焦跨境贸易合规、区域争端解决等核心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共享学术与实践成果。拓展政企校协同维度,联合中亚司法机关、律所、跨国企业,举办国际法治论坛、实务研修班等活动,引入实务专家指导,提供沉浸式训练与跨境职业对接机会。建立跨境教育质量保障与学分互认体系,衔接人才培养标准,探索“2+2”“3+1”联合培养模式,培育通晓中外法律、具备跨语种沟通与跨境争议解决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第三,强化制度支撑,夯实培养根基。一是完善专项制度设计。出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师资建设、实践考核等核心标准。以系统性制度设计覆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招生-培养-实践-就业全链条,构建适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需求的保障体系。二是健全资源保障机制。设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基金,重点支持精品课程开发、师资跨境研修、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对积极开设中亚国别法、小语种课程的高校给予经费补贴,鼓励高校优化课程设置,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在政府机关和走出去企业中设立涉外法务专职岗位,给予薪酬补贴,提高待遇水平,增强岗位吸引力。对入选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的人才,给予专项奖励,激发积极性,鼓励参与国际法律事务,提升我国在国际法治领域的话语权。同时,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库动态管理机制,发挥专家库在人才培养、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人才成长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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