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律-加快浙江涉外法治建设,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

时间:2026-05-21 15:04:05  来源:​潮新闻客户端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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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便将法治与开放作为驱动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关键举措。从掀起“学沪苏之长,抓解放思想,兴开放之举,促浙江发展”的热潮,到“八八战略”中鲜明提出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和环境优势,“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再到2006年亲自部署实施“法治浙江”战略,不断提高包括对外开放在内的各个领域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法治社会,习近平同志带领浙江走出了一条法治与开放同频共振的创新发展之路。二十年来,历届浙江省委始终沿着习近平同志指明的方向接力奋斗、勇毅前行,坚定不移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推动我省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以来,紧紧围绕打造高能级开放强省的战略目标,将高水平涉外法治建设摆在开放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构建起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互衔接、高效协同的省域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谱写了涉外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浙江新篇章。

(一)

“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法治与开放相辅相成、互促共进。只有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扩大开放,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才能营造良好开放环境、维护开放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对统筹法治建设与对外开放之间的深入思考和系统谋划是一以贯之的,贯穿于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的战略布局。

二十年来,浙江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优化开放软环境的重中之重,实现了从要素型开放到制度型开放的重要跨越。

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提出并部署实施“八八战略”,明确提出“不断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同年,浙江出台《关于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浙江在扩大开放上迈出实质性步伐。针对我省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还没有与世贸规则完全接轨的现实情况,浙江将破除体制壁垒、构建接轨环境作为核心任务,率先开展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2004年,浙江高规格召开第一次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实现从“外贸大省”向“开放大省”转变。进一步做好对外开放工作,必须从过去单靠政策优惠向规范经济秩序、完善法律法规、提供良好服务转变,进一步深化涉外体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相适应的开放经济体系和管理体制,推进依法治省。2005年,浙江出台《浙江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切实保护在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此后,陆续出台系列指导文件,覆盖对外对内开放、国资监管、人事制度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海外创新人才引进等诸多方面,为扩大开放提供制度基础,初步构建起一个与国际接轨、高度稳定且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迈向“开放强省”夯实了法治桩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逐渐转向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为主要内容,以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制度环境为目标的制度型开放。2017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出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建立“基本法律法规+专项政策”的立体保障体系,探索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系统推进首创性、集成式制度创新,将其打造成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同年,全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在涉跨境电商等案件审理中,率先探索确立了电子证据认定、数据权益保护等一系列开创性司法规则;2020年成立全国首个跨境贸易法庭,开启了构建引领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国际司法管辖规则和裁判规则的全新篇章,实现了从“被动适应国际规则”到“主动对标乃至局部引领”的跨越。

2019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提出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浙江在新阶段谋划和布局涉外法治建设明确了方向。在被赋予“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崇高使命后,浙江深刻认识到,涉外法治建设绝不能止步于对既有规则的亦步亦趋,而必须勇立潮头,承担起为全国探路、为全球治理提供中国方案的时代重任。浙江以法治集成创新为利刃,持续推动自贸试验区条例的迭代升级,将建设重心从“政策洼地”全面转向“制度高地”。在此过程中,浙江聚焦前沿领域,持续推动数字贸易、绿色贸易等领域的规则突破。杭州出台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对标国际国内先进经验和规则,积极探索促进数据跨境流动的改革创新措施,为我国更好融入、塑造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探索积累了宝贵的地方经验。湖州出台国内地级市首部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主动探索建立重点出口产品“碳足迹”核算与认证标准体系,深化国际合作、加速绿色出海,着力提升绿色产品国际竞争力,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水平开放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统一的地方典范。通过在数字规则、跨境电商、绿色贸易等前沿领域的系统性突破,浙江正逐步实现从“跟跑”“并跑”到部分领域“领跑”的历史性转变,成为塑造国际新规则的重要参与者。

(二)

近年来,浙江坚持走以高质量法治护航高水平开放的道路,将涉外法治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统筹推进。浙江率先在省级层面组建高规格的涉外法治协调小组,出台系统性的实施意见及专项规划,统筹商务、司法、政法、外事、海关、海事等各部门,构建起一个多元联动、高效协同的实施体系,形成了具有辨识度的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涉外立法上“精准供给”,夯实制度根基。立法是法治的前提,是制度型开放的源头。浙江坚持立法先行,注重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直面并着力破解开放实践中“无法可依”与“有法难依”的长期痛点,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坚实的规则保障。

迭代升级自贸区法规,打造制度高地。聚焦油气、数字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动自贸区规则集成创新,通过立法赋予自贸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制度,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例如,围绕油气全产业链,舟山片区不仅完善了现货交易规则,更在期货交易、保税燃料油混兑、船舶管理等深水区进行立法探索,推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深度接轨且具备中国特色的油气贸易制度体系。

完善配套规章,优化营商环境。针对外籍人士在浙工作生活的痛点,浙江推动出台《浙江省促进涉外商旅往来人员生活便利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政府规章,从签证居留、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细微之处见真章,这些立法关怀,体现了浙江持续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温度。

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行动路线图。浙江相继推出《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江省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仅明确了短期目标和长期规划,更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开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推进。顶层设计与精准立法供给相结合,浙江有效解决了开放实践中“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难题,为经营主体提供了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执法司法上“刚柔并济”,切实提升公信力与保障力。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浙江持续打造公正、高效、透明、可预期的涉外执法司法环境,以高质量涉外执法司法赋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让法治成为浙江开放最亮的底色。

浙江着力打造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彰显中国法治的公平正义。浙江高度重视涉外审判专业化建设,先后成立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集中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宁波海事法院设立全国首个国际版“海上共享法庭”,打造全国首个海事司法案例库,用专业司法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两艘外籍船舶在马六甲海峡发生碰撞,在5国均有司法管辖权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主动选择宁波海事法院审理该案,并适用中国法律实现定分止争。该案例成功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浙江涉外司法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法律服务上“架桥拓路”,优化生态系统。当前,涉外法律服务日益成为制度型开放的“基础设施”。浙江持续建强高端化载体,先后成立杭州、宁波国际仲裁院,组建“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杭州中心,设立覆盖94个国家的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这些高能级平台不仅搭建了高水平的国际合作渠道,更成为浙江连接全球法律资源的关键枢纽,让浙商在世界各地都能便捷获取专业法律服务。

浙江持续深化涉外法律服务,连续17年开展“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活动,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范围,累计为数万家企业提供涵盖涉外知识产权、出口管制、跨境投资、合规建设等领域的专业指导帮扶,将法治防护网延伸到最广大的外贸中小企业,让法治的温度惠及每一个经营主体,护航浙江外经贸发展行稳致远。

(三)

立足法治浙江建设二十年的新起点,持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推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涉外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外部风险挑战、提升省域经济安全韧性和抗风险能力的必然要求。面向未来,浙江将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持续讲好涉外法治的“浙江故事”,为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续写新篇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要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以法治破障碍、优环境、强信心,深化“地瓜经济”提能升级的法治内涵,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涉外法治服务体系,切实筑牢浙商海外权益保护屏障。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涉外企业权益保护机制,构建公平竞争、稳定可预期的营商沃土。

要在更大范围上参与规则塑造。依托数字经济先发优势和绿色转型实践经验,浙江将在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治理、碳关税应对等前沿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浙江方案”,积极推动地方实践经验向国家规则、国际规则传导,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和数字治理规则的塑造,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贡献更多浙江智慧。

要在更深程度上统筹发展与安全。面对国际经贸环境复杂多变、贸易摩擦多发频发的新形势,进一步健全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涉外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涉外法治风险预警、排查和处置,强化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法律工具运用,提升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能力,确保开放事业行稳致远。

法治兴则开放兴,法治强则开放强。二十载深耕不辍,浙江以法治护航开放,以开放滋养法治,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高水平涉外法治护航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之路。新征程上,浙江将以“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为己任,继续探索法治赋能开放的新路径,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浙江力量。

(作者系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师、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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