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提出的“4+1”重要要求,对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作出了系统部署,坚决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的责任担当。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职能,必须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高质量法律服务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浙江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立足高站位、大格局,深刻把握涉外法律服务重大意义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改革开放40多年来,浙江经历了从“外贸大省”“开放大省”到“开放强省”的华丽转变。处在开放前沿,浙江法律服务行业更应当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走在前列的实际行动服务开放大局,助力浙江企业在国际化布局、全球化竞争中取胜。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是浙江应对复杂严峻外部挑战、赢得战略主动的有效举措。当前国际竞争日益体现为制度、规则、标准的法律之争。近年来,浙江在深度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和投资贸易中实现了快速发展,但也面临“成长的烦恼”。激烈的国际竞争要求浙江必须以更主动的姿态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打造“三最”开放环境,不断提升“四力”、增强“三权”,以自身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是推动浙江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硬件打基础,软件决胜负。作为软实力重要组成部分的涉外法律服务,必须与开放强省建设的硬件设施一起抓、一样硬。浙江是对外开放的“先行地”,有基础、有责任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强省,运用法律和规则拓展开放新空间、塑造开放新优势、释放开放合作新红利,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再建新功。
立足高能级、大项目,切实提升涉外法律服务驱动力度
在更好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中发挥促进功能。引导和支持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联合国贸法会(UNCITRAL)、国际商会(ICC)等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组织任职或参与相关活动,提出体现中国企业利益的制度设计构想与建议,推动中国企业从国际规则的适用者向国际规则的制定者转变。聚焦“平台提能级、枢纽建强、模式创新”三件大事,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对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对接,帮助行业组织和企业制定与国际经贸领域通行的规则、规制、标准相通相容的管理规范。围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四港联动”发展、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等重点战略,健全配套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以自由、公平、法治、高水平过程监管为特征的制度规则,依法保障各类生产要素跨境双向循环。
在更好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护航功能。聚焦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组织开展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三师助企”、“浙”里有“援”外经贸法律服务等活动,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主动融入海综服体系建设,帮助企业巩固传统市场,做优新兴市场,开拓新生市场。围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市场采购+集拼”等新型商业模式,培育涉外法律服务新路径新产品新业态,助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强化对国际形势与境外营商环境的分析研判,指导企业适应国际经贸形势变化,完善合规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有力有效应对外部挑战。
在更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中发挥保障功能。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以法商融合的理念推动市场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地方涉外立法,加强对境外投资准入、促进、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破除地方保护和制度壁垒。创新涉外法律服务机制,探索“境内+境外”“线上+线下”“事前防范+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法律服务新模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化、“跟随式”服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托世界互联网大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良渚论坛等平台,主动发声,讲好浙江法治故事、宣传好浙江营商环境,让浙江成为企业和投资者首选地。
立足高标准、大集聚,有力增强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效能
建设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实现服务“联网”。指导浙江省律师协会发起设立“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集聚全省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并与境外对华友好的优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紧密型协作机制,搭建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建立“24小时服务、1小时响应”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规指导、商事调解、境外维权等全链条法律服务,让“走出去”企业即使身处异国他乡,也能获得便捷可靠的法律服务。
打造涉外法务集聚区,推进服务“统筹”。在外经贸活跃度高的地区,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将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金融保险机构等泛法律服务机构在特定地理区域内集中布局,形成集法律服务、产业赋能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平台,通过资源的集聚,为企业出海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加快国际一流机构培育,树立服务“标杆”。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数量,是衡量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结合浙江在人工智能、数字贸易、文化“新三样”出海等领域的产业优势,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法律实践,按照治理现代化、规则国际化、人才全球化、生态协同化的要求,打造具有浙江产业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适应浙江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立足高素质、大视野,充分激发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潜力
以政治坚定、勇于担当为第一标准。涉外法律服务关乎国家利益与发展战略,政治要求极高。必须全面把握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的政治属性,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强化政治信念、法治信仰、中国立场、国际视野、爱国情怀,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以理论扎实、专业过硬为基础要求。涉外法律服务涉及对各国法律的理解与适用,专业能力要求远高于一般法律服务。针对浙江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现状,加强与境内外高校、实务机构合作,实施“雏鹰”“飞鹰”“雄鹰”人才梯次培育工程,开展国际法与外语、国际经贸、国际政治、国际传播等学科的融合培训,打造复合型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以实务导向、国际视野为核心特质。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法律服务提供者需有动真碰硬的勇气、善于斗争的能力。要坚持以实务为导向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重点突出国际规则运用、谈判技巧、争议解决等实务能力的训练,为企业运用法律抗辩、商事谈判、司法诉讼等举措维护权益提供人才支持。
(作者为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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