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全区“减证便民提速”若干措施》的通知》,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5月11日丰镇市“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签约仪式在丰镇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丰镇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晓燕及公证处负责人高剑和丰镇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贾征、丰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贾东升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丰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丰镇市公证处签订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延伸委托框架协议》,明确了各方的工作职责、权力和义务,为确保“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新模式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签约仪式
乌兰察布市首个“公证+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的设立,此举开创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与公证机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先例,实现了涉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办妥”,群众便捷办事渠道得到进一步扩宽。这是丰镇市司法局与丰镇市自然资源局携手共建、共谋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也是丰镇市公证处与丰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协同、服务创新的合作典范。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助推公证便民服务提速增效,实现让群众“少跑腿”便民目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丰镇市公证处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公证+不动产登记”共享协作机制,自本月起在丰镇公证处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代为办理与公证有关的不动产转让、抵押、继承等事项及代办不动登记证书。以往群众办理了继承公证后,还需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群众多次往返,耗时费力。业务联办模式启动后,群众在丰镇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有效避免了群众“来回跑”“时间长”“环节多”等问题。
此次签约仪式活动,标志着乌兰察布首个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的正式启动,推进了公证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办理和服务创新,以“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联动服务模式,实现“1+1>2”的部门协同效应,为不动产登记权利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优质便捷的公证及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便利度和获得感,为持续优化丰镇市营商环境贡献“证”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