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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4〕8号)精神,持续深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日益丰富完善“外事为民”举措,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顺畅、便捷的公证服务和文书跨国流转服务,近日,江西省司法厅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创新开展“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工作,进一步破解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耗时长”等问题,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外公证后需办理领事认证的,可自主选择委托公证机构办理领事认证代送服务。公证机构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告知当事人认证期限、领取方式、有关费用等,一并收取领事认证材料和预收有关费用,将需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原件及其他所需材料通过邮寄或者专人送至省外办领事认证机构。省外办领事认证机构收到认证材料后,进入领事认证流程,办结后,将已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及收取的有关材料按当事人要求直接邮寄给当事人或者受托公证机构。
全省各涉外公证机构与省外办领事认证机构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共享涉外公证和认证业务数据、业务办理进度等信息,实现涉外公证到领事认证的闭环管理,提高联办工作效率。
“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工作,是公证法律服务的延伸,也是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与外事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利企便民的具体举措。扎实开展“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工作,将其推广至全省所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构,实现全覆盖、无例外,让企业和群众申办“涉外公证+领事认证”最多跑一次,有效破解困扰当事人因不了解领事认证流程、地域跨度大而耗时耗力的痛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