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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根据市司法局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要求,6月28日,北方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刘晓杰,以“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党课从“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主要特点”、“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三个方面,详实讲解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课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等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课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党课要求,党支部全体党员要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要始终坚持政治的敏感性与业务的警觉性相统一的原则,将党纪与执业纪律深度结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遵守党纪党规的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