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广州公证处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充分考虑老年人办理公证需求,优化适老型公证服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公证更有温度。
广州公证处公证员魏园园在为老人办理遗嘱公证
关注老年人公证服务需求
“运用公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公证处的重要职责使命。”广州公证处负责人介绍说,遗嘱、赡养、继承、意定监护等公证是老年人权益保护的传统领域,也是老年人关注的重点。
蔡婆婆(化名)和老伴年逾八旬。近日,他们想到广州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在百年归老后留给子女继承。手机是老年机,只能打电话,也不会上网,又是第一次接触公证业务,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蔡婆婆心情显得紧张。收到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对蔡婆婆心中的疑惑和焦虑,公证处安排工作经验丰富、亲和力强的公证人员耐心讲解公证办理流程,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因听力不好,蔡婆婆有时候没有接到公证人员打给她的电话,公证人员给她发去短信,力求简洁明了,让老人家看得懂。蔡婆婆感慨地说:“多谢公证员,觉得你们每个人的态度都很好,很亲切,去办事没有压力。”
除了进行“贴心”公证外,广州公证处延伸工作职能,结合典型案例为老年人开展“爱心”普法,为法律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都相对较弱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宣传公证知识,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公证服务和保障。
着力防范涉老纠纷
广州公证处聚焦老年人养老中的“痛点” “堵点”,优化适老型个性化公证方案,为“银发族”解忧护航,预防涉老纠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李老伯年逾八旬,至今未婚,也没有子女。李先生是李老伯的侄子,十多年前,李先生就将李老伯接到自己家中照顾。考虑到侄子李先生夫妇对自己照顾有加,李老伯决定将一套房屋全部遗赠给李先生夫妇,由李先生夫妇为自己养老送终,李先生夫妇也乐意承担扶养李老伯的义务并接受李老伯遗赠的房产。因此,双方向广州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很好地解决了孤寡老人的生、养、死、葬问题,使得他们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终,同时也是助力守好老人“钱袋子”“老房子”的法治方式。而扶养人尽义务后取得财产,也是对他们善意的回报,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体现。
完善适老型公证服务机制
如何防止“智能”成为阻隔老年人依法维权的“数字鸿沟”?广州公证处坚持深化“适老”暖心公证服务,用心用情守护最美“夕阳红"。
根据公证实践适时更新《老年人家事综合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手册》以及遗嘱、继承等公证指南,从遗嘱、继承、赠与、委托、意定监护和夫妻财产协议等6个方面回应涉及老年人关心的18个热点问题。在公证大厅,公证人员帮助老年人取号,提供答疑解惑,专门配备老花镜。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公证服务方式,开展预约办证、节假日轮值、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到社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办证,实现快速、便捷办理公证。对于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只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原则上“最多跑一次”。
人民群众在哪里,公证服务就延伸到哪里。近年来,广州公证处恪守公证为民办实事理念,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细化优化适老型公证服务,努力打通公证便民“最后一公里”,让公证更有温度,更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