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赋强公证’解决了我的麻烦事,让我没了后顾之忧,太感谢啦!”8月26日上午,在新疆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以下简称“法务中心”),王某激动不已。
8月26日,在新疆昌吉市“和合昌吉”法务中心的“赋强公证”窗口,公证人员正在给申请人办理“赋强公证”手续。记者 潘从武 摄
周某自2022年起拖欠王某8万多元的运费迟迟不给,无奈之下,王某前往法务中心寻求帮助。针对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法务中心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唐艳梅联系周某到法务中心,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建议你们双方对调解协议进行‘赋强公证’,如周某不履行调解协议,王某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促使这起纠纷得到实质性高效快捷化解,唐艳梅又引导双方当事人在法务中心“赋强公证”窗口现场进行了“赋强公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8月26日,昌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李丹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为进一步拓宽群众多元解纷路径,强化人民调解定分止争的作用,昌吉市司法局围绕社会治理实践和群众维权需要,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探索实践“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新模式,自今年3月起,在法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赋强公证”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赋强公证赋予涉给付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后,对涉及给付内容且无法当场履行的调解协议,主动告知并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的途径,倡导和敦促纠纷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协议。
该中心主任马红军介绍,“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时,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人民法院直接予以强制执行。
2024年3月18日,法务中心通过“人民调解+赋强公证”的方式,成功化解郭某与王某的借款纠纷,实现纠纷当天“案结事了”。
2017年,王某因经营需要,向好友郭某借款50万元,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时间,后因多方原因,王某未能如约偿还借款,双方产生争议。
3月18日,郭某手持欠条到法务中心寻求帮助,希望专职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方式帮她解决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订立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对纠纷事实进行分析,并为双方解读了司法确认和赋强公证的相关法律依据,经释法劝导后,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意见,自愿选择赋强公证保障人民调解协议执行效力。若今后欠款人不履行调解协议,郭某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赋强公证’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判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通过赋强公证的方式,依法维权的成本低、用时短。”马红军说。
昌吉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龙江也认为,“赋强公证”作为一种有效的解纷方式,简化了司法程序,提高了司法效率,不仅增强了对违约方的法律震慑,同时也降低了债权人在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赋强公证”的业务实践,为解决债权纠纷提供了高效、经济、便捷的渠道。
据记者了解,自2024年3月以来,该法务中心已成功办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等人民调解协议赋强公证1014件,涉及金额约2100余万元,以一站式“人民调解+赋强公证”的实践实效,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纠纷源头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