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探索检察+公证新模式 有效整合司法资源

时间:2024-10-10 17:26:23  来源:丰镇市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就关于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更好地化解纠纷,依法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与丰镇市公证处在公证处会议室就关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所发挥的职能作用进行了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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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丰镇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敏同志介绍了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合作协议签订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强调探索构建“检察+公证”新模式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丰镇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晓燕同志指出,公证处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中会积极参与检务辅助,从而优化公证服务和公检法的互动合作,推动构建“检察+公证”的新模式,快速调处工作。公证参与检察辅助事务意义重大,帮助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发挥公证机构服务、沟通职能作用。

     会上,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加快轻微刑事案件调处合作框架协议》。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书面委托公证处,开展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被害方承诺书公证、参与刑事和解、公益诉讼赔偿金提存管理、参与证据保全与核实、公证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参与文书送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等检务辅助工作,实现司法资源的有效整合。“检察+公证”服务模式的建立,是快速调处轻微刑事案件的一次创新,必将有力促进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民事赔偿事前处理,同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对于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公证参与检务辅助契合时代语境,契合各方职能,这是具有重大的背景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创新举措,丰镇市检察院将以构建“检察+公证”模式为契机,拓宽服务格局,共同打造服务品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利民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