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要进一步规范运行流程,细化解纷举措,推动诉讼和公证衔接机制实质化运行,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创新对接方式,努力把诉讼与公证这一诉非对接方式打造成为‘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机制的一张靓丽名片。”淮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在淮安中院与淮安市司法局举办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站揭牌仪式上如是说。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韩俊(左)与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万大权(右)共同揭牌。
今年年初,淮安中院出台《关于推进“淮上枫桥14+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更多矛盾纠纷引导至行业性、专业化诉调对接平台,或通过公证、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途径解决。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59%。公证作为非诉解纷的重要路径,以参与执行工作为例,今年以来,淮安地区公证机构参与全市两级法院执行活动379次,涉案标的总额1.96亿元,经申请办理现场证据保全公证239件,涉及不动产95套。
01
搭建平台
突出“公证+诉讼”前端解纷
现场向四名公证员发放聘书。公证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审判和执行提供裁判依据,促进司法活动高效进行。2024年8月,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诉讼与公证衔接机制的意见》,共同推进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工作对接,积极探索特定类型纠纷非诉调解和公证程序前置试点工作,努力形成解纷合力。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可不经诉讼直接成为执行依据,减少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公证较其他调解主体,公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为自身的调解行为以及调解文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市经过债权文书公证252件次,有效减轻民事诉讼持续增长压力。
02
畅通渠道
强化“公证+诉讼”对接融入
《意见》出台后,市法院联合市司法局赴县区宣传推广,推动文件要求的落地落细落实。淮阴区、涟水县等法院与辖区公证机构对接,相继挂牌成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室。
涟水县法院与县公证处探索公证程序前置,以民商事案件调解为突破口,将部分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的案件直接进入快速处理通道,对案件实行有效分流。对接机制运行2个月以来,县公证处参与调解19件,办理协议书公证4件、劳务赔偿协议1件、子女抚养权协议3件。
随着对接机制不断深化,涟水县法院协同公证力量,推进“优+”融合法庭·法官驿站建设工作,聘请2名公证员担任社区调解员,积极参与诉前、诉中调解。
金湖县法院与县公证处对接签订“公证+金融调解”合作协议,细化诉讼与公证衔接机制内容,联合调处金融领域纠纷案件。盱眙县公证处与县农业银行对接,落地区块链金融赋强业务,两个月的时间已经成功办理金融“赋强公证”210余件,涉贷款金额1.05亿元,真正从源头上化解金融纠纷。
03
拓展范围
延伸“公证+诉讼”运行触角
“其实,‘公证调解+司法确认’不仅高效、便捷,还能避免矛盾激化,更好地实现当事人权益。”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周健说。诉讼与调解都是为了化解矛盾,但是又有“硬”和“软”的区别:“硬性”诉讼虽能解决纠纷,但原被告可能会就此“老死不相往来”;经调解这种“软性”方式化解的纠纷,双方往往会当场握手言和。“再加上有我们长期扎根法律服务领域的公证人员介入调解,根据案情提出专业化意见,更容易被双方接受,在心平气和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自然也能更加积极履行。”
市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学辉表示,“法院的审理通常只围绕着诉讼请求依法审查,不审查诉讼请求之外的事项,对更大范围内预防和化解矛盾有些时候是力不从心的。而公证人员在法院指导下参与诉前调解,在发挥专业性的同时,有着更大的灵活性,可以实现更大范围地化解矛盾,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和反复,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质效果。”
清江浦区法院与区公证处共建的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室在稳步推进民商事调解工作的同时,已经拓展延伸解纷范围,从小额纠纷(如停车费、物管费)调解开始,逐渐扩大到家事调解和金融调解。
近期,市法院与市司法局在就诉讼与公证对接的工作交流会上,双方就进一步推进诉讼与公证衔接工作,提出将公证业务流程嵌入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各环节的构思,并在宣传推广、信息共通等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推动公证这一非诉方式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发挥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