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部门联动 全国首创|吴中区谋划实施以“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时间:2024-11-27 10:00:00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今年8月底,吴中区人民政府联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实施细则》,并配套制定了“双向匹配”和“公证提存”工作流程,在全国首创项目库“双向匹配”替代性修复方式,并综合运用赔偿资金“点对点”和“公证提存”管理使用模式,破解了赔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的现实困境。

部门联动 全国首创|吴中区谋划实施以“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近期,吴中生态环境局会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金庭镇、吴中公证处召开专题会议,共同谋划在太湖生态岛实施全国首个运用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以“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的生态环境类修复项目,会议特邀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鹤、法规处处长张丹莅临指导。

会上,吴中生态环境局详细汇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资金的“公证提存”具体流程;吴中公证处汇报了近期通过磋商存入公证提存账户中,可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的资金情况(共计33.8万元);金庭镇汇报了入库修复项目清单与公证资金匹配情况,建议实施“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与会各单位就“公证提存”流程和“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会议一致同意实施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该项目是针对金庭镇阴山岛内唯一内河,进行水体生态修复、景观亮化及智慧运维监管等内容实施的项目,兼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该项目总投资额为26.6万元,项目资金将申请使用公证提存资金。目前项目进度为80%,预计12月15日完工。

张鹤副局长强调

要加快推进首个运用“公证提存”模式开展的环境修复项目的实施,形成可感可触的实践成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争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吴中方案”。 

引入“双向匹配”“公证提存”机制,有助于破解生态损害赔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的问题,保障修复和治理责任落实。同时,这些资金的“存”和“提”由吴中公证处统一管理,根据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司法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按公证流程拨付给实施部门,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