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全区首份】这份“调解+公证”执行证书来自海沧公证处

时间:2025-02-08 17:22:11  来源:海沧公证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厦门市海沧公证处成功出具了“调解+公证”模式下的全区首份执行证书。“调解协议+赋强公证”相结合,为当事人开辟了一条高效、便捷且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新路径,充分凸显了公证在保障人民调解协议顺利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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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得从 2023 年讲起,当时,刘某与厦门某公司因拖欠货款产生纠纷,来到东孚街道 “一站式”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寻求调解。然而,债权人一直忧心忡忡,担心调解协议只是一纸空文,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就得走诉讼程序,这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会增加维权成本。为了消除债权人的顾虑,海沧公证处公证员柯梅香介入调解工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为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办理公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2025年1月,因债务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向海沧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海沧公证处依照程序开展核实,确保执行证书载明的债权债务明确无误后,依法出具了执行文书。凭借这份执行证书,债权人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现海沧区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

人民调解作为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堪称维护社会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而公证为巩固人民调解的成果加上了一道 “保险”。公证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实现了优势互补,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全面、更便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后,厦门市海沧公证处将持续发挥公证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公证服务方式,为海沧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小科普之赋强公证

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申请,对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调解协议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对于经过公证赋强的债权文书,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处核实无误后,债权人可直接持执行证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用再经过复杂繁琐的诉讼程序。

这样,有利于减少诉讼和仲裁案件,减轻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负担,同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