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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场景:
近日,某办向江阴市公证处求助,拟将原由某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变更至该办名下,某办此前已多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称“中登”)咨询操作手续及流程,却被告知:鉴于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的实际状态,需要按照“法人终止所涉证券过户”的类型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申请,其中一项关键材料便是提交确认证券权属变更的公证文书。
据了解,某公司早年因未及时参加企业年度检验,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又长期不经营,已决定解散,但留下若干股票资产未处置。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清算组已完成资产清算和债务清理,并将处置方案提交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明确由唯一股东某办承继债权债务。
新型公证:
办理法人终止所涉证券过户公证,参照自然人死亡后发生的“继承”,由公证机构在审慎调查核实后,对法人终止产生的“承继”关系,出具公证书,明确由过入方承继原法人现有资产扣除清算费用后的剩余部分及后续新发现的资产,并承担或有债务的清偿义务,以此作为确认证券权属变更的合法凭证依据。
重点审查:
1、法人终止状态:原法人已完成注销的,需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文件;已吊销尚未完成注销的,需提交证明法人已处于待注销状态的文件;
2、证券流通情况:所涉股票是否存在限制流通等权利受限的不便过户情况;
3、主体承继资格:包括审查章程对承继有无特殊规定、股东范围及是否集体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待)注销及债权债务申报有无依法公告、清算组是否合法合规成立、清算报告及方案是否真实有效、承继产生的法律意义和后果是否明晰等。
典型意义:
个案办理来看,一纸“承继”公证书,成功打赢了国资“保卫战”,不仅成功扭转某办在中登多次碰壁的不利局面,更有效挽回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经济损失。
类案经验来谈,当企业谢幕,法人终止程序启动,其名下无论是证券账户还是公司股权,都不应沦为“沉寂遗珠”。公证机构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借助权威公信力和证明力,在企业运营全过程中,应积极介入、主动作为、环环把控,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新型公证产品,在企业扬帆时,助力乘风破浪、共赴星海;在企业谢幕时,护航资产梳理、权属界定,真正彰显公证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非凡价值!